11月28日,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世纪讲坛”举办了主题为“现代通信与第五媒体”的学术对话,邀请了业界众多知名专家参与讨论。听完了讲座,笔者感触很深。
第五媒体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第五媒体到底是什么?笔者十分赞同“手机台”的说法。根据传播学中的“5W”理论,笔者将第五媒体的定义归纳如下:就是设备商、内容提供商、移动运营商和终端商组成的产业链,以手机为终端,以移动互联网为载体,向受众群体及时、有效、精炼地传播集成性、同步性与交互性的多媒体信息的“手机台”。
只要定义清楚,一些长期争论不休的难点其实就清晰明了。譬如关于监管权,信息的传播权不是由某一家垄断,广电部门有权利监控通过电视广播途径传播的信息,那么信产部同样有权利监控通过“手机台”传播的信息,电视广播与“手机台”同为一个传播媒介,互不干扰、互相独立。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吕廷杰教授有一句话很精辟,“谁说手机里面那个东西叫电视了?”基于“手机台”所传播的内容,其本质是信息,并不是电视和报纸,我们完全可以将“手机台”里的业务叫手机节目或者手机专栏,叫成手机电视或手机报只是顺应老百姓的习惯。
这样说来,监管问题并不是阻碍第五媒体快速普及的主要原因,相反,用户定位、带宽、内存、产业链以及盈利模式等环节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最近,笔者体验了一款“动感地带”随套餐捆绑的手机报业务,虽然中国移动免费开通了这一业务是件好事,但因为笔者的手机并不支持彩信功能,所以每天都会收到一条手机报的乱码,全无用处,感觉麻烦更不用说体验了。从费用考虑,笔者当然也不愿意为了体验免费业务而更换手机,同样的情况在社会上也很普遍。由此可见,目前“手机台”的受众群体并不是普通大众,而只是少数愿意支付高额成本换取时间的商务人士。
但是,一项新技术要完整的产业化,长期有效地刺激经济的增长,就需要依靠群众的力量。有分析指出,移动运营商的收入结构开始呈M型,一面是高端用户占整体用户不足20%的比例贡献了30%以上的收入,另一面是70%以上的大众用户贡献了50%以上的收入,撑起了半边天。在资费下降的情况下,虽然低端用户ARPU值低,然而人多力量大,业务收入不降反升。短信的普及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中移动今年3月份公布的2006年经营数据显示,其短信收入高达246亿元,超过全年收入的10%,支撑起这块大蛋糕的恰恰是普通老百姓。运营商应该看到:第五媒体的受众群体只有扩展到普通大众,才可能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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