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丛亮
文/丛亮
近段时间,广东和北京均有运营商在业务中尝试“携号转品牌”业务,也就是用户在同一运营商内部改变品牌时不必改变号码,有人称之为“准号码携带”业务。此“携号转品牌”业务和传统意义的“号码携带”虽有本质区别,但这则消息使冷了几年的“号码携带”再次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号码携带”技术上的问题在国际上早已被解决掉,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已于两年就责令本国运营商提供“号码携带”业务,而我国香港更是早在1999年就引入了“号码携带”,但世界上众多引入“号码携带”业务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市场竞争都是比较充分的。
“号码携带”就是电信用户在变换工作地点、更换运营商、在同一运营商内部更换业务品牌等时候都无需改变号码的一种业务,用户完全可以自由选择任何电信运营商的任何业务。从经典微观经济学理论上来讲,笔者认为,“号码携带”将使电信行业步入完全竞争市场。
在微观经济学中,完全竞争市场的概念就是假设对于同种产品,市场中有无数卖家,并且买家可以自主选择任何卖家的产品。在我国电信市场上品牌、套餐种类众多的情况下,引入“号码携带”就使上述条件完全成立,也就意味着我国电信市场将由严格意义的寡头垄断过渡为寡头竞争甚至直接步入完全竞争市场。
但笔者认为在我国电信市场竞争还相当不充分的情况下,引入“号码携带”对电信业整体格局的影响将是根本性的,甚至会导致电信行业的重新洗牌。因为,我国电信市场上主要四家运营商的实力相差是比较大的,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实力强大的竞争者可以轻易的消灭其他竞争对手。这也是我国政府迟迟不实行“号码携带”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因。
但这是否就意味着“号码携带”无法实施呢?市场经济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通过无形的“手”自觉调节市场,但当这只无形之手失灵的时候怎么办呢?那就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监管等有形之手来对市场竞争者进行主动调节。对于通信行业来说,引入“号码携带”就必须从政策上进行适当的行业监管,利用非对称管制、价格下限管制等方法来规范行业主导运营商利用自身实力上的优势,通过“掠夺性定价”等方法来消灭竞争对手。
总之,引入“号码携带”将是我国电信业进入完全竞争市场,将对我国电信行业整体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必须通过有形的手来弥补市场经济无形之手的不足,我国电信业才能够继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