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倍受业内关注的高通与苹果的专利诉讼大战终于落下帷幕,双方同意放弃全球范围内所有诉讼。和解协议包括苹果向高通支付一笔未披露金额的款项以及一份芯片组供应协议。
而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突击检查电信设备商爱立信北京办公室,并进行现场取证。此前,业内已有传言称多家手机厂商向市场监管总局举报,投诉爱立信在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市场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尽管苹果与高通的专利诉讼打得天花乱坠,不亦乐乎,但苹果的核心诉求只有两点,其一是高通专利授权费按整机收取的方式和费率不合理;其二是所谓的“双重”收费,即苹果认为既然自己购买了高通的芯片(主要是基带),相关的专利授权费应包含其中,高通不应再单独收取专利授权费。
其实对于高通来说,其按照专利授权费收取的方式和费率一直是业内争议的焦点,此前也因此在中国、中国台湾、韩国等遭到了相关监管机构的反垄断调查,并因此被施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对此,苹果应该深知肚明,而高通也理应习以为常(应对应是驾轻就熟)。
不过从最终双方的和解协议看,高通依靠创新打造的专利授权模式得到了肯定,即使用别人创新的成果,是一定要付费的,至于授权费具体的方式(例如是按照整机还是芯片)和比例,笔者认为并非关键。
尽管如此,专利授权,尤其是行业公认的标准专利授权依然要公平和合理。此前高通在中国市场遭遇中国国家发改委的垄断调查和罚款就是涉嫌违反了上述公平及合理的原则。具体到此次爱立信在中国市场遭遇突击检查,想必也是这个原因。
据相关媒体报道,爱立信的专利收入则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方面是与全球约100家企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另一方面,则是将部分标准必要专利出售给诸如Unwired Planet(无线星球)等NPE专利机构,后者通过专利的授权、转让获得收入并于爱立信分成,此举可以规避FRAND条约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约束。
对此,有评论认为,爱立信这种借助第三方收费的方式,是变相提高自己的专利授权费用。
不过在笔者看来,在国外,确实有许多这样的所谓第三方专利机构,它们对于诸多产业的专利分布、使用等情况了如指掌,可以帮助相关企业(指专利拥有者)将专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所以许多持有专利的企业出于成本(例如诉讼、专利的授权等)的考量,也愿意委托第三方来处理自己的专利,但是像爱立信这样,已经将专利出售给了第三方专利公司,而自己还从中去拿提成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还有待商榷。
实际上,随着专利的重要性日渐突显,如何保护和发挥专利的价值,成为摆在专利持有者,尤其是拥有大量专利的企业的挑战。而为了应对这种挑战,委托第三方专利公司处理专利势必是大势所趋。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第三方专利公司在受委托予以专利授权,尤其是标准标准授权时,是否也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呢?
如果是,那么第三方专利公司(包括专利的原拥有者)将如何获得专利的价值?如果不是,第三方专利公司与业内喊打的“专利臭虫”如何来区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苹果与高通专利诉讼的和解以及爱立信在中国遭遇的突击检查,在专利价值受肯的同时,未来专利持有者如何发挥专利的最大价值,同时又能让被授权者感到公平和合理,恐怕仍是不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