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发布,调整目录势在必行

作者: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宋国友 责任编辑:吕萌 2020.08.31 08:22 来源:环球网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日前,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公布了新版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对2008年版本的《目录》进行了一定范围的修订。

应该说,此次调整势在必行。首先是与全球和中国技术发展现状相适应。过去12年,全球和中国的科学技术都显著发展,既有科技进步明显,新兴技术不断出现。这就要求《目录》要反映变化了的最新现实,更具针对性。例如,在新版限制出口技术中,制造业类和计算机服务业类占据多数。在制造业类,通用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和通信设备制造业共增加了12项限制技术。计算机服务业类增加了5项。这两大类限制出口技术领域,中国过去十多年发展迅速,在全球的竞争力也显著增强。

其次是与全球技术贸易政策发展相适应。当前全球技术贸易政策发生了新的变化趋势,不少国家或者收紧了技术出口范围,或者增加了技术限制领域。例如美国在2018年就将14类新兴技术列入出口管制范围。在这14项技术中,非常热门的人工智能、无人驾驶、3D打印和量子信息等技术均包括在内。就在本月27日,美国商务部还发布公告,拟就限制半导体制造等基础技术出口征求公众意见。如果实施,美国技术限制出口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在这种情况下,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也是为了更好保障我们企业的合法利益。

再次,与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趋势相适应。近年来,中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种保护是双向的,既包括对外国进口技术的严格保护,也包括对本国出口技术的严格保护。之前不少人可能过于重视前者,忽视后者。如果中国政府不从国家层面对若干具有竞争优势的本国技术出口加以限制性保护,一些国内企业或个人可能就会把这些技术非常低廉地卖到国外,事实上损害了中国技术应有的知识产权。这种限制对于客观发现中国先进技术的真正价值,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也更有利于激发国内科研创新热情。

最后,与中国维护国家安全相适应。不同于军民两用技术或者军事技术,限制出口类技术看起来似乎没有直接的军事用途。但某些技术加以改进,就可能具有军事用途。而且,国家安全不仅仅是狭义的军事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和科技安全。新调整的部分技术显然具有广义国家安全属性。限制恰恰表明对国家安全负责任态度,要认真评估相关技术出口安全后果,避免个别国外势力用中国技术破坏中国国家安全。

部分人可能认为新版《目录》表明中国技术对外出口控制程度加深,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一是与2008年版《目录》相比,这次调整保持了较强的延续性,调整的技术内容很少,难以得出控制收紧的结论。二是在禁止出口技术领域,新公布的《目录》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4类。三是限制类技术确实有所增多,但如前所述,对这些技术进行限制有恰当理由。而且,这些技术只是限制出口而非禁止出口。在审核基础上,相关技术仍然可以出口。这充分反映中国希望扩大和外界技术交流与合作。 对比美欧等发达国家已经长时间存在的技术出口限制实践,中国技术出口管理制度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结合技术发展本身、国际通行做法和中国国家安全进行完善。只要符合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原则,中国技术出口政策就一定能够在中国利益和全球利益之间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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