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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如何对苹果傲慢说"不"?
http://www.cww.net.cn   2013年4月1日 09:51    

中消协在29日晚再次发出劝谕认为,苹果公司在华保修政策的有关内容与中国法律相抵触,与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标准也有一定差距。就此提出包括保证“三包”时限,消除对中国消费者歧视,保证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尊重消费者财产权等在内的四项劝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苏号朋教授提出,尊重、爱护消费者既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也是经营者的社会责任。经营者不能利用自己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苹果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中存在诸多不公平、不合理之处,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一些消费者认为,目前苹果售后在中国市场的所作所为仅有道歉是不够的。

“法律是行为准则,是威慑和惩罚的利器。”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王惠娟律师认为,现有法律体系中,关于家电维修违法行为行政罚款的最高限额仅为三万,不足以起到威慑和惩罚的作用,建议提高处罚力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蒋苏华律师也提出加重违法者的违法责任与成本。

另有多位专家提出,对于服务体系不完善的产品应限制引入。中国是苹果销售的第二大市场,但其解决投诉的部门却设在新加坡。对于这样的产品,应当“禁止入内”。

更多消费者则希望助推国内相关自主品牌的研发,解决苹果一家独大、消费者替代选择缺乏等困境。同时呼吁消协组织应能够代表消费者与企业进行更有力度的谈判和博弈。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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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编 辑:葛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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