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媒体报道,韩国三大运营商SK电信和KTF、LG电信一直非法经营通过手机追踪个人位置的服务。
韩国信息通信部2月4日向国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委员会议员金泰焕提交的《移动通信公司的位置信息服务现状》资料显示,韩国运营商无视应该向位置定位对象告知事实的义务,一直非法经营这项服务。
而韩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企业将个人的位置信息提供给第三者时,应该向被追踪位置的个人通知每次提供信息的事实。”
该项资料显示,三大运营商从2005年8月到去年6月为止,11个月间共提供了1.8085亿次位置信息。但却没有告知用户。”三家公司提供信息情况依次为,SK电信1.4336亿次,KTF为2244万次,LG电信1505万次等,收入共计1400亿韩元。
据推测,这三大公司在2005年8月后到去年末为止,约提供了3亿次个人位置信息,并获得了2300亿韩元的收入(约2.4亿美元)。
一位负责人表示:“这只是经营方面出现的一次失误,不是故意遗漏了咨询通知的步骤。我们计划在短时间内对信息通信部和侵害用户隐私问题等有关的对策进行讨论。”(董玉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