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消息(CWW)我国智能驾驶领域迎来重要法规。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的《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正式发布,该标准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已获得型式批准的在产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事故数据记录相关要求延期一年实施。

这是我国首部针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华为、小米、比亚迪、特斯拉等头部企业联合起草,标志着我国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正式进入统一标准、统一测试、统一监管的新阶段,也将成为整车企业、零部件供应商及测试认证机构开展产品研发、验证和准入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推进,驱动汽车产品形态、使用方式、商业模式等发生深层次变革,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迎来高速发展“窗口期”。2026年以来,我国搭载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乘用车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70%,其中,配备领航驾驶辅助功能(NOA)的车型渗透率超过30%。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先后制定两版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标准体系,发布实施信息安全、软件升级、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一批重要急需标准。在前期发布实施单车道行驶控制、多车道行驶控制等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24年起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
《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立足中国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需求,兼顾技术可行性、产品兼容性与落地实操性,提出了要求清晰、维度全面、适应国情的安全指标体系。
一是充分考虑了不同产品形态和技术路线,针对基础单车道、基础多车道、领航驾驶辅助等三类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分别提出所适用的安全要求。
二是结合中国道路交通特征,从功能要求、数据记录、车辆制造商安全保障等维度,提出了保障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运行的基线要求。
三是考虑到系统 “辅助” 驾驶这一核心定位,提出了人机交互、使用说明、用户培训等用户使用和操作方面的要求,为用户和系统的正确配合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结合中国行业管理实际需要,构建了包括场地试验、道路试验、文件检验等在内的多层级评价方法,全面考察系统的安全能力。
在国际法规层面,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已于2024年3月发布面向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技术法规《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UN R171)、2025年3月完成第一次修订,从功能要求、人机交互、故障响应等方面提出统一的技术要求,并明确了配套的测试验证方法、在用监管、认证程序等内容。
与UN R171相比,我国标准对系统设计运行范围、功能要求、驾驶员状态检测、用户告知等提出了更加详细的技术要求,同时增加了部分场地试验场景及相应的试验过程和通过条件,并明确了所提技术要求配套的检验与试验方法,在保持核心技术内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更加契合我国复杂道路交通环境和行业管理实际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