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事发近一年,终于于2017年6月27日,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七人将择期宣判。另外,此前最高检的通报称曾提及,倒卖徐玉玉个人信息的“黑客”杜天禹另案处理。
一通电话夺去女孩花样年华
2016年高考,山东临沂高考生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8月19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徐玉玉曾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有一笔2600元助学金要发放给她。按照对方要求,徐玉玉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骗子提供的账号。发现被骗后,徐玉玉当晚就和几人去派出所报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经医院抢救无效,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
事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报告认为,徐玉玉应系被诈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据警方介绍,徐玉玉报案当天,警方就已立案进行汇报,区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力侦破此案并立刻成立专案组,刑警大队也参与其中。
公安部立即组织山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陈福地、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所为。公安部发布通缉令缉拿嫌疑犯。至2016年8月29日,该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今年2月28日,案件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到罗庄区人民检察院,3月2日报送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一个半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7日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开庭 将择期宣判
27日上午9点,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文辉等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文辉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将择期宣判。倒卖徐玉玉个人信息的"黑客"杜天禹"另案处理"。
据了解,本案7名被告人先后交叉结伙,在多地设立诈骗窝点,以发放助学金、购房补贴的名义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等7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海口、江西新余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多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多次。
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民众利益
近年来,电信诈骗愈演愈烈,伪基站、黑链接、骚扰诈骗电话,让广大民众防不胜防。
据悉,2009年以来,中国一些地区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诈骗手段不断升级。 “徐玉玉事件”的发生,不仅是对老百姓的一个警示,也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机构敲响了警钟。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迅速启动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时间直到2017年12月底。
同时,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这可视为对电信诈骗者的“最后通牒”。
其次,2016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不得不说的是,一个花季女孩用生命换来电信诈骗方面司法的进步,希望司法机关继续加大执行力度。
媒体报道称,徐玉玉接到的诈骗电话为“171”开头的号码。自此,以170/171号段为主要服务平台的虚拟运营商,背上了“诈骗号段”的黑锅,但是人们忽略了害死徐玉玉不只是有虚拟运营商的号段。况且,“徐玉玉事件”发生以后,工信部等部委及其运营商对电话实名的监管力度加大,情况大有改善。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增强对公民防范电信诈骗的教育和宣传力度,减少恶性事件发生。
在中央各相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工信部组织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和相关单位,在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统建设任务,并在防范打击诈骗电话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系统上线运行至今,已累计处置涉嫌诈骗电话号码1184万个、呼叫近1亿次,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及时劝阻受害客户7000余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