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消息(CWW)2021年3月,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发布《美国加速5G》报告(《Accelerating 5G in the United States》),报告提出要在移动通信方面实施更全面的对华战略,报告中有75处提及如何同中国相竞争和对抗。提出美国在5G上的重要进展是“使全球认可使用中国通信技术存在风险,一些国家决定禁止使用中国通信技术。”提出美国要利用潜在的影响力,在当前制裁和出口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多边方式让中国作出让步。实现的具体途径包括:加强日本、欧洲和美国之间跨大西洋合作,制定限制供应链风险和技术转让的政策减少先进技术流入中国,通过《布拉格提案》(The Prague Proposals)促使欧盟以及跨大西洋国家(日本和澳大利亚)在选择通信基础设施时考虑成本之外的安全问题。通过5G通信来加速创新和加强美国盟友之间的商业合作。
报告中特别关注下一代电信技术6G的发展,提出要依赖美国及其盟友(如日本)技术制定6G标准。通信产业互联互通的特性,整个产业运行严格按照通信标准,通信标准通过主要厂商等标准组织成员以投票的方式形成。一旦拥有了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简称SEP专利),将在产业运营中占据重要的优势地位。在标准形成前和形成中部署高价值专利,对于通信行业至关重要。
当前5G技术标准已经发布了R15和R16两个版本,国际电信联盟(ITU)所提出的5G三角架构(增强移动宽带eMBB、可靠低延迟通信URLLC、万物互联mMTC)已经稳固的构建完成。5G标准架构下的标准必要专利归属已经基本确定。自2019年5G牌照发放以来,华为公司预计2019至2021三年的知识产权为12至13亿美金,而瑞典爱立信公司仅2020年的专利收费就达到了12亿美元,芬兰诺基亚公司2020年的专利收费为14亿欧元,而美国高通公司2020年更是达到了50亿美元。而欧美这些通信巨头的专利收费大部分来自于中国通信企业。如根据2018年华为和高通的协议,华为每年向高通缴纳6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自2019年5G通信在世界各国陆续商用以来,按照移动通信“商用一代,规划一代”的演进模式。我国在2019年成立6G技术研发IMT-2030推进组,芬兰奥卢大学(诺基亚的科研支撑机构)、韩国三星公司、我国的大唐移动通信、中国移动、VIVO公司发布了6G白皮书。我国华为公司、美国高通公司、苹果公司、瑞典爱立信公司、韩国LG都已经开始对于6G的技术研发。当前整个通信产业链从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终端制造商、大学科研机构都已经投入于对于6G的研发和建构之中。各国通信巨头企业纷纷展开对于6G的建构和技术研发,并特别重视早期部署底层专利。
一、我国需加强6G关键太赫兹、AI空口、确定性网络技术的专利布局
截止2020年11月底,全球范围形成6G关键技术相关专利申请3.8万余项,我国占比35%(13449 项),但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空天海地一体化”中卫星技术(8024项)的专利申请的积累。在6G技术架构中重要的太赫兹、AI空口、确定性网络均存在劣势。国内专利申请主体由非3GPP标准组织的成员的大专院校申请,主题分散缺乏连续性。
如在大规模天线波束赋形技术领域中,全球专利总量为402项,中国专利申请139项。来自韩国的三星电子株式会社申请量排名第一(48项),我国华为公司和中兴公司的申请量与韩国企业相差较大(华为17项,中兴10项),且关于混合波束赋形技术较早的2件基础专利均由三星公司提出(2012年提出的申请WO2013022321A1、2014年提出的申请WO2014182132A1),我国企业在未来产业实施中将很难规避上述专利。
在时间敏感性网络技术领域中,全球专利总量为513项,中国专利申请139项。在欧洲电信标准协会(简称ETSI)对相关技术的所提出的标准必要专利声明的9件专利中,韩国申请2件,美国申请7件,没有中国申请。其中美国高通公司的(专利申请号和名称 )通过在技术方案初步成型时在美国提交了临时申请,随着标准制定的不断改进完善,并在距优先权日12个月届满之时在美国提交了正式专利申请,并以此优先权提交了PCT国际申请,请进入中国、欧洲、印度等国家,并在ETSI进行标准必要专利的声明。由此体现出高通公司在通信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化和专利布局的策略,充分利用美国的临时申请制度和PCT国际申请制度,值得我国企业关注和学习。
在高空平台通信技术领域,全球专利总量为420项,中国专利申请160项。美国谷歌和日本软银的研发较为全面,产业链相对完善。以谷歌为例,其申请从2012年开始出现,分别涉及电池能源、天线设计、机型设计、小区设计、站间链路、网络管理等方面,基本涵盖了基础材料、硬件设备、信令、网络架构等全产业链。而我国以华为为代表的企业在该技术领域研究方向较为单一,面临严峻挑战。
相比于国外完整的技术体系和专利布局,我国在大规模天线波束赋形、确定性网络和高空平台通信等演进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自主可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核心技术专利布局的同时密切关注美、欧、日、韩主要厂商的专利动向,在6G标准建构中着重考虑专利控制力
当前需要密切关注所谓“跨大西洋合作”的美、欧、日、韩等国主要申请人在6G专利上的申请和收购动向,衡量专利控制力,综合考虑入未来6G标准建构的技术路线选择中。
一是基于在轨道角动量技术、可重构智能表面技术、星地量子密钥分发技术、水声通信技术和基于AI的空口技术等关键领域方面研发投入较多,应继续保持良好研究态势,做好技术储备和专利布局,使得上述技术能够适应6G的系统需求,在后续标准制定中,争取更多话语权。二是建议我国创新主体充分利用各国的优先权制度,结合PCT申请制度,在研发和标准制定的同时制定配套的专利布局策略,重视标准必要专利布局,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三是可通过整合国内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推动专利成果的产业转化,争取在6G技术领域掌握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四是我国应在处于优势的关键技术中寻求全地域、全产业链的合作,如争取与在5G时代就已经突显出较强研发实力的日本和韩国进行广泛国际合作,为进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