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消息(CWW)4月28日,中国联通发布关于增补童国华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并强调本次董事候选人童国华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意见称,经认真审阅童国华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认为童国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的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能力,并具备证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独立性。
中国联通表示同意本次童国华的提名,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童国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童国华毕业于武汉大学化学系,并获得复旦大学理学硕士和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童国华曾担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处长、光纤部主任、副院长、院长,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童国华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童国华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