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消息(CWW)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52个园区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严格程序成功入选,标志着我国零碳园区建设进入规模化推进新阶段。
通知明确,各地区相关主管部门需加强对入选园区的指导,督促各地市、园区及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编制建设方案,统筹优化能源供给与消费结构,强化源荷匹配,规划重点任务及基础设施工程,合理设定推进时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早日达成零碳建设目标。
在支持保障方面,各地将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必要支撑,重点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落地,鼓励园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技术、政策及商业模式创新。
为确保建设质效,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将牵头跟踪调度园区建设进展,对达到指标要求的园区组织验收评估,通过后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验收,验收合格的园区将正式命名为国家级零碳园区。同时,相关部门将加强经验总结,发挥入选园区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其好做法在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及各类园区低碳化改造中推广复制,国家层面也将适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