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就《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公开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包建羽 2025.06.13 17:27 来源:通信世界网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为了推动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汽车数据跨境流动机制,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6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公开征求对《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5版)》的意见。

意见指出,汽车数据处理者应按照本指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本指引所称汽车数据是指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汽车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包括汽车制造商、零部件和软件供应商、电信运营企业、自动驾驶服务商、平台运营企业、经销商、维修机构以及出行服务企业等。

意见表示,汽车数据处理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数据出境行为:

(1)汽车数据处理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传输至境外;

(2)汽车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汽车数据存储在境内,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查询、调取、下载、导出;

(3)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情形,在境外处理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等其他数据处理活动。

意见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汽车数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1)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2)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3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3)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5)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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