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公共场所“强制刷脸”专项治理

责任编辑:王鹤迦 2025.07.09 10:24 来源:通信世界网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据网信办消息,7月起,北京市将开展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专项治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公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非必要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公共场所唯一验证方式。

“人脸信息作为敏感个人信息中的生物识别信息,是生物识别信息中社交属性最强、最易采集的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不可更改性等天然特性,一旦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甚至还可能威胁公共安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个人信息保护处干部高月介绍,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快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拓展,社区,高校、银行、超市等场所都存在刷脸的情况。

“刷脸”在便利人民群众生活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高月介绍了一起典型案例:因将人脸识别作为进出小区的唯一通行验证方式,某地一物业公司被居民告上法庭,该案最终宣判,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删除原告人脸信息,并为居民提供其他出入小区的通行验证方式。

在北京,此前也收到过关于人脸识别技术的举报。“我们收到过几起投诉,当事人此前登录网络平台时被要求录入人脸识别信息,后来想注销账号却不允许删除人脸识别信息。”北京市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处处长杨虎表示。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针对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提出了系统化的规范指引。其中规定,任何机构不得以胁迫方式采集人脸信息,公共场所必须提供非生物特征验证选项。也就是说,若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应当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

此外,办法中提到,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杨虎透露,目前,在市网信办的指导下,已有69家单位通过“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系统”(https://grxxbh.cacdtsc.cn)履行备案流程,网信部门正在逐一跟进,督促个人信息处理者依法合规处理个人信息。

7月起,北京市网信办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交通运输、住宿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物流商贸、休闲娱乐等领域,开展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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