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消息(CWW)当前,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和关键生产要素,大数据技术在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其安全可信流通与高效开发利用,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核心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为数据资源在政务、医疗、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提供了坚实基础。然而,数据要素从资源化到资产化、资本化的进程中,仍面临一系列关键挑战,亟需找到安全与发展平衡的实践路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湖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程伟针对性提出了关于加快完善数据安全可信流通体系的多项建议。

四大挑战犹存
(一)数据共享与流通机制不畅,跨层级跨部门协同难
尽管数据要素市场前景广阔,但在推动数据安全可信流通与开发利用的实际过程中,部分单位仍存在“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会共享”现象:数据提供方普遍担忧数据流出后失控,面临合规风险与声誉风险;数据需求方则对获取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质量存疑。现有市场上缺乏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平台来承载信任、化解顾虑,导致数据供需两端僵持,大量数据“沉睡”在机构内部,难以形成有效供给。
(二)技术手段与合规要求衔接不足,安全流通效率较低
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脱敏等技术为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提供了可能,但各类技术方案标准不一,隐私计算、数据沙箱等技术尚未大规模集成应用,导致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进展缓慢。同时,技术应用与法律合规之间的具体落地规范尚不清晰,企业在实践中往往面临“技术合规自证”的局面,合规成本高,制约了流通效率。
(三)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不够健全,价值挖掘层次较浅
数据的确权、定价、收益分配等基础制度尚在探索,缺乏普遍认可的市场规则。当前数据交易多以原始数据或简单的统计分析报告为主,基于多源数据深度融合、模型化交付的高价值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协同融合效应尚未充分释放。
(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算力调度能力薄弱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布局不均衡,国家虽提出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并布局了8个国家枢纽节点,但中部城市尚未被明确纳入核心布局,未获得与其中部枢纽地位相匹配的算力节点定位,算力资源集聚不足,难以承接东部算力的外溢和支撑西部算力的调度。
多措并举,统筹区域算力布局
(一)优化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完善顶层设计与制度体系
1.加快建立分级分类的数据流通授权与合规框架。建议加快推动《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细则及标准规范制定,明确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在具体行业的落地要求,进一步细化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的目录与管理规范,为一般数据的市场化流通提供清晰、高效的合规指引。同时完善数据跨境流通安全评估机制,在保障国家安全前提下促进国际数据合作。
2.探索建立数据产权登记与权益分配机制。建议加快完善适应数字经济特征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运行的实现路径。鼓励在数据流通合作协议中,通过市场化方式明确各参与方的贡献度与收益分配比例,保障数据来源者、加工者、运营者的合法权益,激发供给活力。
3.完善全国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管理体系。建议加快完善政务数据安全合规评估等标准体系,推动区域数据流通标准与全国标准衔接统一,推动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分布式数据目录体系,明确数据共享范围、责任主体和更新时限,实现全国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同时,建立数据质量考核机制,将数据更新及时性、准确性纳入地方和部门绩效考核,确保数据能够支撑政府实时决策、高效治理。
(二)拓展应用场景深度,培育数据流通市场产品与服务
1.鼓励发展第三方可信数据流通服务平台。建议支持符合安全资质的电信运营商、科技企业、专业机构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基于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沙箱等技术的第三方可信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此类平台应定位于中立、专业的技术赋能方和流程运营方,为数据供需双方提供“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的数据融合计算环境,以及技术存证、流通溯源、合规审计等配套服务,成为市场信任的技术桥梁。
2.推动数据产品化与服务化创新。建议鼓励数据持有方与数据服务商合作,将原始数据转化为标准化、模块化、场景化的数据产品(如分析报告、指数产品、模型API等)和安全合规的数据服务。支持电信运营商等拥有海量数据与强大算力网络的企业,在依法合规、充分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将其脱敏后的通信网络、位置服务等数据能力,封装为面向数字经济治理、社会民生服务、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公共性、基础性数据产品或解决方案。
3.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可信融合利用。建议在保障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各级政府依托统一平台或授权平台,有序开放公共数据资源。鼓励第三方平台为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安全融合计算提供技术支撑,赋能智慧城市、应急管理、宏观经济分析等重大领域,提升公共价值。
4.集中攻关隐私计算等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动互联互通。建议设立国家科研专项,支持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提升隐私计算(多方安全计算、可信执行环境、联邦学习)的性能、稳定性和安全性。由国家标准委牵头,加快制定隐私计算、数据脱敏、数据溯源等技术在数据流通场景中的应用标准与互联互通协议,打破技术孤岛,促进市场规模化发展。
(三)统筹区域算力布局,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均衡发展
建议一是立足中部城市承东启西、由北向南的枢纽优势,将数据基础设施区域均衡发展纳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给予中部节点政策、资金、技术倾斜,推动中部城市全域功能节点系统性纳入全国数据基础设施功能节点体系,引导各类算力向中部区域枢纽节点集聚,支持中部城市建设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算力中心集群,推动中部城市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布局,补齐中部算力供给短板。二是完善节点间网络通道、数据接口建设,建立跨城市、跨区域互联互通机制,打破区域节点壁垒,推动算力资源、数据资源在东、中、西部高效调度、均衡配置,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