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厘清国家数据局、国家数据集团、地方数据局(附对照表)

作者:孙天 责任编辑:朱文凤 2026.10.22 08:50 来源:通信世界网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10月20日,国家数据集团正式组建,完成了我国数据要素改革推进的核心拼图。

近年来,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加速落地,从顶层制度设计到市场运营落地,相继诞生国家数据局、国家数据集团、地方数据局三大核心主体。

国家数据局根据2023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2023年10月25日揭牌,负责“定规则”;地方数据局随后跟进,2024年5月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全部完成组建,负责“抓落地”;国家数据集团压轴,2026年10月20日在雄安新区挂牌,补上国家级运营主体“做事情”的拼图。

三者名称相近、领域相通,却在职能定位、权责边界、运作模式、服务场景上有着本质区别。一个是国家级行政监管机构,一个是国家级市场化运营央企,一个是地方层级数据治理行政机构,政企分层、央地分层的核心逻辑贯穿始终。

国家数据局

全国数据领域的“顶层监管与统筹中枢”

国家数据局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2023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设立,是我国数据治理领域最高层级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核心属性是“政府监管、顶层统筹、制度设计”,不直接参与市场经营,不从事数据交易、数据服务等商业活动,核心职责是定规则、管全局、抓统筹、强监管。

作为全国数据工作的“总指挥部”,国家数据局跳出地方、行业的局部利益,聚焦国家层面的数据要素改革、数字经济发展、数据安全治理、跨区域数据流通等全局性工作,是衔接国家数字战略与地方落地、产业发展的核心枢纽。

国家数据集团

全国数据产业的“市场化运营国家队”

国家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正式成立,由国务院、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三大运营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共同出资设立,也是国内首家国家级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央企。其核心属性是“市场运作、产业落地、价值转化”,完全区别于行政机构,以市场化经营为核心目标,是数据要素从“资源”转化为“资产、资本”的核心执行主体。

如果说国家数据局是“定规矩、画蓝图”的设计者,国家数据集团就是“抓落地、做运营、创价值”的施工队。其核心使命是破解数据流通壁垒、盘活公共数据资源、培育数据产业生态,承担国家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产品研发、数据交易服务、行业数字化赋能等市场化职能。

地方数据局

属地数据治理的“落地执行与属地监管机构”

地方数据局包含各省、市、县三级设立的数据管理局(部分地区挂靠政务服务管理局、大数据管理局),是地方政府组成部门或直属机构,层级上隶属于地方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国家数据局的统筹指导。其核心属性是“属地落地、区域监管、本地服务”。

地方数据局是国家数据顶层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落地主体,核心负责辖区内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数据共享、本地数字经济发展、属地数据安全监管、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本地数据资源、对接本地市场主体,服务区域数字化发展。

国家数据局不参与具体的市场化经营

当前,国家数据局下设了综合司、政策和规划司、数据资源司、数字经济司、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五大司。其中,数据资源司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协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技术、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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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的所有职能均围绕行政管理、政策统筹、行业监管展开,核心工作可分为四大板块:

一是顶层制度设计。牵头制定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体规划、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国家级政策文件,搭建全国统一的数据治理制度体系。

二是跨域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各行业、各部委、各省市的数据工作,破解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数据壁垒,推动全国政务数据、公共数据互联互通,解决“数据孤岛”核心问题。

三是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全国数据领域行业监管,规范数据交易市场、数据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统筹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监管工作,维护数据市场秩序。

四是重大战略推进。牵头落实国家数字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数字产业升级等重大战略,统筹国家级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指导全国数据产业发展。

不参与任何市场化经营,不销售数据产品、不承接商业项目、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国家数据集团是市场化运营主体

国家数据局出台的政策规则,需要市场化主体落地变现,国家数据集团的核心职能就是将制度红利转化为产业价值,聚焦四大市场化核心业务:

一是公共数据资源盘活运营。依托国家级平台优势,合规归集、治理、运营全国跨行业、跨区域公共数据资源,打造标准化公共数据产品,推动公共数据有序流通、合规利用。

二是国家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交易平台、数据算力中心、数据安全保障平台等核心基础设施,搭建全国统一的数据流通服务体系。

三是数据产业生态培育。布局数据要素交易、数据咨询、数据风控、行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等业务,赋能金融、工业、医疗、交通等实体经济领域,培育数据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四是承担国家级专项任务。承接国家数据要素改革试点、数据跨境流通试点、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质押融资等创新模式,为行业发展提供示范样本。

市场化运营主体,以合规经营、产业赋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目标,接受国家数据局的行业监管。

国家数据集团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于2026年组建成立的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主责主业,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为国有全资公司,由国务院、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总部注册于河北雄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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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数据局负责属地的“数字化”综合业务

地方数据局是衔接国家顶层政策与地方产业发展的中间载体,核心职能聚焦属地化落地与精细化治理。

目前,全国省级数据治理机构已实现全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完成省级数据主管机构组建,整体分为“独立设置专属机构”与“加挂牌子合署办公”两类模式。

其中25个独立设置省(市)级数据治理专属机构的地区为:上海、天津、江苏、四川、云南、青海、湖北、河南、辽宁、浙江、海南、湖南、重庆、山东、贵州、福建、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西藏、宁夏、陕西、新疆;上述地区均单独设立数据局、大数据局、数据资源管理局等专职机构,机构职能独立、编制独立、权责清晰。

以上海数据局为例,其贯彻执行有关数据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数据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数据领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数据发展管理,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发展,推进相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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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6个采用加挂牌子、合署办公模式的地区为:北京、河北、广东、内蒙古、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类地区不单独设立专属数据机构,而是在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大数据管理等现有政府部门加挂数据管理相关牌子,实行“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的合署运行机制。

以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为例,于2024年1月正式组建,主要承担职责较为多样化,主要包括了起草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推进本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本市数字政务建设、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既有非数据要素方面的政务工作,也有高度相关的数据要素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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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数据局主要负责四类业务:

一是本地政策落地实施。贯彻落实国家数据局出台的顶层政策,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大数据发展、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数据共享的实施细则与落地方案。

二是属地数据资源管理。负责辖区内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的归集、整理、共享、开放,统筹本地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本地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

三是地方产业培育监管。指导本地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本地数据市场主体,监管辖区内数据企业经营行为,处置属地数据安全问题。

四是对接上级与市场。向上对接国家数据局,承接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向下对接本地企业、园区,提供数字化服务与政策支持。

三位一体,构建全国数据治理体系

三大主体并非独立运作,而是形成了“国家数据局统筹监管、国家数据集团市场化落地、地方数据局属地执行”的三位一体央地联动的完整体系。

国家数据局作为国家级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规则、战略,地方数据局结合地方实际细化落地,形成“顶层设计—地方细化—基层执行”的垂直治理链条,确保全国数据治理标准统一、方向一致、步调协同。

需要明确的是,地方数据局隶属于地方政府,人事、财政归属地方,仅业务上接受国家数据局指导,并非直属下属单位,兼顾了全国统一性和地方灵活性。

国家数据局(政府)与国家数据集团(国企)形成政企分离、管运分开的核心机制,这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突破。

国家数据局负责“监管、定规、审批”,不参与经营,避免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国家数据集团负责“运营、落地、创新”,在国家数据局制定的规则框架内开展市场化业务,接受行业监管,确保数据产业发展合规有序、充满活力。这种模式彻底打破了过去“政府管运营、政企不分”的行业痛点。

在具体落地场景中,三者形成高效联动:国家数据局出台全国公共数据开放、数据交易、数据资产化的统一政策;国家数据集团依托国家级资源优势,搭建全国性数据流通平台、打造标准化数据产品,破解地方数据流通的地域壁垒;地方数据局盘活本地数据资源、对接本地市场需求,配合国家级平台落地区域试点,推动国家级数据产业资源下沉地方。

三大主体核心差异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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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国家数据集团、地方数据局的设立,标志着我国数据治理从“碎片化探索”迈入“体系化布局”的全新阶段。三者形成了“政府定规则、国企做运营、地方抓落地”的成熟闭环:国家数据局筑牢数据治理的制度根基,把控行业发展方向;国家数据集团激活数据要素的市场价值,打通产业落地通道;地方数据局夯实区域发展根基,实现政策与产业的精准落地。

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厘清三者的职能边界与协同逻辑,能够精准把握数据产业的政策导向、合规要求与发展机遇,更好地融入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浪潮;对于行业发展而言,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将持续推动我国数据资源合规流通、高效利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核心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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