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通院余晓晖: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筑牢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数字基石

责任编辑:朱文凤 2026.07.14 15:48 来源:通信世界网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互联网基础资源包括IP地址、域名、自治域号码、网络标识等资源及其服务设施,是互联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保障。作为推动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发展的首个综合性政策文件,《指导意见》系统谋划了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中长期发展蓝图,围绕科技创新、设施升级、安全筑基、治理协同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的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旨在全面增强互联网基础资源供给能力、安全保障水平与服务效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和制造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构建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对于夯实数字中国建设根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基础资源发展迎来战略机遇期,抢占数字发展主动权正当其时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互联网基础资源作为数字世界的“底座”,其战略地位与技术内涵正发生深刻变化。《指导意见》立足国家战略全局,顺应技术演进大势,为新时期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响应国家战略部署,筑牢数字中国根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互联网这一关必须要过”“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体系化推进理论、技术与制度创新,构建安全可控、高效智能的互联网基础资源体系,推动新形势下互联网创新发展,筑牢网络强国、制造强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二)顺应技术演进趋势,抢占时代发展先机

随着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正向更加智能、高效、安全、泛在的方向演进。互联网基础资源为互联网提供命名、寻址、发现、连接、交换等基础功能,发展体系涵盖互联网关键技术、系统架构、基础设施、资源供给和应用生态等各方面,是互联网创新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的必要基础和根本保障。《指导意见》紧扣技术前沿,明确提出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及体系架构革新演进,更围绕智能体互联网络、空天地海一体化等新型网络建设开展前瞻性布局,顺应技术产业发展形势,为我国引领全球互联网创新发展构筑竞争优势。

(三)锚定“两步走”目标,擘画高质量发展路径

《指导意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领域发展分别设定了到2030年和2035年工作目标。到2030年,目标是实现“体系化突破”,在核心技术上取得一批“从0到1”的标志性原创成果,并建成高效协作、智能互联的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这一阶段重在“强基”与“突破”,着力解决关键技术不强、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不高等现实短板。到2035年,愿景是使我国成为全球互联网基础领域的“重要创新策源地和引领者”,全面实现发展治理与综合保障能力现代化,建成架构先进、全域互联、高速泛在、安全可控的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这一长远目标体现了我国在互联网基础资源领域从“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向“体系跃升、能力升级”迈进的战略导向,将高质量发展最终落脚于对国家现代化建设和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全面、坚实支撑。系列目标层层递进,为产业界、学术界指明了创新发展的方向与节奏。

二、《指导意见》系统布局重点任务,构建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指导意见》坚持系统观念与问题导向,围绕科技创新、设施升级、安全保障、服务提升、治理完善与国际合作等维度,部署了共计16项重点任务,构建了目标清晰、路径明确、环环相扣的高质量发展行动体系。这一部署不仅是对短期瓶颈的精准破解,更是为长远发展进行的系统性“筑基”与“拓新”。

(一)强化科技创新,构筑自立自强的核心驱动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指导意见》将科技创新置于首要位置,部署了从理论突破到标准引领的完整创新链。一是聚焦基础理论“源头创新”。文件强调结合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与智能体互联网络、卫星互联网等新业态,对互联网核心机理、底层架构开展前瞻性研究,旨在为未来十年乃至更长时间的演进奠定理论基石,摆脱跟随模仿的路径依赖。二是瞄准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围绕基础资源融合创新、IPv6性能提升、卫星互联网可靠组网、资源公钥基础设施(RPKI)规模部署等重点任务,加强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三是构建平台与标准“转化引擎”。通过建设创新平台、组建产业联盟加速“产学研用”融合,并通过超前部署智能体互联网络等领域标准研制,争夺技术演进与产业竞争的话语权。整体形成“理论探索—技术攻关—平台孵化—标准引领”的闭环,旨在夯实我国在互联网基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策源能力。

(二)升级基础设施,打造泛在智能的数字底座

《指导意见》以“补短”与“拓新”双线并进,推动基础设施代际升级。在“补短”方面,着力优化传统设施效能与安全,通过规范境内根镜像建设、增加国家级域名解析节点、加强递归解析设施建设、优化各级路由架构、强化路由可信验证,提升现有网络的通达性、智能性与可靠性,同时有序推进向IPv6单栈演进,解决地址短缺问题、推动网络架构与技术创新。在“拓新”方面,面向智能体等新型交互主体对网络基础设施提出的新需求,前瞻布局智能体互联网络,依托智能体“标识+身份”体系实现身份信息、网络位置、能力特征、行为记录的贯通匹配,构建标识注册、能力发现、寻址定位、异构交互、身份管理等基础设施,旨在为海量智能体间的协同交互建立统一“语言”和“路网”。同时,加强卫星互联网等配套建设,推动互联网从地面向全域延伸,从连接信息向连接算力、智能与万物深化。这一“固本强基”与“开辟新域”的组合,旨在构建既能支撑当前业务稳健运行,又能灵活赋能未来创新的弹性基础设施体系。

(三)筑牢安全根基,构建可管可控的防护体系

《指导意见》将安全贯穿于基础资源“供给、运行、监测、应急”的全链条,一是保障资源供给安全。通过加强IPv6地址规划与高效利用、统筹新通用顶级域名发展、科学规划新型网络标识(如工业设备、算力、数据、智能体等标识),确保基础资源的自主供给与战略储备。二是保障资源运行安全。通过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完善关基目录、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压实主体责任,筑牢运行防护堤坝。三是强化风险的智能监测与协同处置。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实现风险精准预警,并通过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应急响应体系与灾备能力,确保在遭受攻击或发生故障时能快速恢复。上述任务层层递进,共同构成了“主动防御、实时监测、高效处置”的一体化安全屏障,旨在将安全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四)深化融合协同,提升应用治理的综合效能

《指导意见》致力于构建应用服务、监督管理、国际合作三大体系。一是构建多维立体应用服务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分布式标识等技术与管理流程深度融合,实现资源的智能调度与按需保障;同时强化对“网联、物联、数联、智联”四大场景的支撑能力,使基础资源服务能精准匹配千行百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二是构建高效完备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智能体互联网络等新业态管理制度,健全“制度管总”的框架;同时,通过提升一体化监管技术能力,特别是针对动态IP、智能体交互等新挑战,强化“技术治网”的手段,实现制度与技术治理的有机结合。三是构建务实主动国际合作体系。通过积极参与ICANN、IETF等国际组织事务,加大国际规则制定参与度,并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创新合作,旨在提升我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这三大体系分别着眼于“对内赋能”“对内治理”“对外协同”,共同推动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实现服务能力、治理能力、协调能力的全面现代化。

三、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多方参与,推动《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是一项涉及多主体、多层级、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制度保障、技术驱动和生态协同三个维度精准发力,将战略任务转化为切实可行的行动。

(一)以制度与标准为基石,构建现代化治理框架

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指导意见》将完善治理体系作为重要保障,其实施需重点夯实制度与标准两大支柱。一是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与管理细则。应遵循《指导意见》要求,尽快健全覆盖IP地址、域名、路由等传统资源以及算力、数据、智能体等新兴网络标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主体的权责边界,实现资源从规划、分配到回收的全生命周期法治化管理。二是深化标准体系建设与落地应用。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同时,应加速推动国内领先技术创新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尤其在IPv6增强、智能体互联协议、融合网络标识等关键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体系。通过强化国家标准的推广与产业协同,以统一标准牵引技术路线、降低互联成本、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将标准优势切实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以技术与设施为核心,驱动智能化升级演进

技术突破与设施建设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必须紧紧抓住技术创新与设施升级两个关键环节。一是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组织协同攻关。围绕文件部署的网络动态优化、卫星互联网可靠组网、资源公钥基础设施(RPKI)规模部署等任务,应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引导,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组建创新联合体,集中力量实现突破。同时,鼓励开源社区等开放创新平台发展,加速技术成果的扩散与应用。二是务实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建设一批具备统一通信协议、数据交互标准和接口规范的智能体互联网络基础设施,开展多智能体、外部调用工具间的自主动态协作技术验证,加速推动智能体互联从“单点试验”向“全域服务”规模化延伸拓展。在推进传统设施IPv6单栈升级过程中,需同步解决协议兼容、应用迁移等实际问题,确保网络演进平稳高效,真正释放IPv6的技术潜力和商业价值。

(三)以协同与开放为动能,凝聚多方共建合力

一是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落实《指导意见》中“强化工作统筹协调”的要求,建议建立健全部际协调机制,主管单位加强工作衔接,在资源规划、设施布局、安全保障、应急响应等方面形成合力,形成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二是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积极落实文件部署,加大力度培养和输送复合型国际人才,支持国内机构与专家更深度参与ICANN、IETF、APNIC等国际组织核心事务,增强在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和治理规则谈判中的话语权。同时,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与共建国家在互联网基础资源技术、设施与应用方面的务实合作,共享发展红利,共同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关于推动互联网基础资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我国互联网基础资源领域明确了中长期发展的战略蓝图与行动纲领。面向未来,我们需坚持系统推进、久久为功,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凝聚多方合力,筑牢网络强国、制造强国建设的数字基石,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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