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电信将在近日重新调整互联网接入的资费标准,非主流运营商,如ISP、歌华有线、长城宽带等的接入费用将大幅度上调,且带宽在45M以上的接入者将直接划归中电信集团统一管理。受此影响,一些运营成本较高的视频企业将受到重创。
笔者认为,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的“垂直价格挤压”永远是中小宽带运营商的“紧箍咒”。因为对于我国宽带市场来说,产业链的顶层完全由电信和网通把持,中小宽带运营商本事再高,都逃脱不了固网运营商的“五指山”。
事实上,去年年底,为了与强大的宽带“批发商”电信、网通竞争,长城宽带、北大方正、蓝波万维等中小宽带运营商纷纷表示,有意通过彼此合作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成本,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事实证明,由于目前我国宽带市场集中度过大(几乎属于完全意义上的双寡头垄断),在网业难以实现有效分离的情况下,仅仅通过力量微薄的中小宽带运营商的“弱弱联合”,效果恐怕微乎其微。
一方面,中小运营商要向基础运营商租用带宽,有业内人士形象地概括,中小运营商相当于“零售商”,而基础运营商则是“批发兼零售”,两者即为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也同时以竞争对手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监管政策上不能界定清楚,或者监管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就会可能出现掌握网络资源的电信运营商操纵市场的情况出现。
另一方面,对于固网运营商来说,只要网络建成,建网成本就成为沉没成本,在一定时期内,不存在增量成本的情况下,其运用成本对用户数量、用户带宽并不敏感,即边际成本区域“0”。在这种情况下,在宽带市场竞争中,固网运营商就可以利用自身的成本优势(甚至不计成本)对中小宽带运营商进行“垂直价格挤压”甚至双重挤压,以达到竞争领先的目的。
此外,据报道此次更具有杀伤力的决定是,山东电信将大幅度上调IDC(网络数据中心)的价格,方式是改包月为按流量计费。从资费的方式来说,笔者一直支持通过按流量收费与其他收费方式结合的方法来优化宽带资费结构,以避免宽带资源的浪费。
但是,笔者认为,只有对终端用户采取按流量收费的计费方式才能够起到避免宽带资源浪费的效果,而中电信这种“批发商”向中小宽带“零售商”采取按流量收费的方式,其结果很可能只能限制这些小宽带运营商的发展,最终严重制约我国宽带市场产业链的良性发展,对我国宽带市场以及消费者利益没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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