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施行eMTC系统频率使用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田小梦 2019.11.30 15:17 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物联网作为互联网的延伸,成为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连接的纽带。近年来,具有大连接、广覆盖、低成本等特点的低功耗广域物联网快速地发展,其中eMTC(增强机器类通信)作为蜂窝物联网的主流技术,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为发挥我国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市场和产业优势,适用物联网差异化应用频率使用需求,明确eMTC频率使用政策,近日,工信部发布《增强机器类通信系统频率使用管理规定(暂行)》,该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第一,明确了eMTC系统工作频段为规划使用LTE技术的公众移动通信和专用移动通信的部分频段。

eMTC系统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拟申请使用的频段应符合的条件为:一是已规划用于LTE的800MHz、900MHz、1800MHz、1900MHz和2100MHz等公众移动通信频段;二是已规划用于LTE的1447-1467MHz和1785-1805MHz等专用移动通信频段。

第二,规定了eMTC系统频率使用许可实施的主体,并要求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公众移动通信频段的eMTC系统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专用移动通信频段的eMTC系统频率使用许可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

第三,规范了公众移动通信和专用移动通信的eMTC系统基站和终端的发射功率、带外发射、杂散发射等射频技术要求。

第四,规定了eMTC系统基站设置、使用的相关要求。

第五,明确eMTC系统与其他无线电系统的干扰协调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据相关政策解读,为明确eMTC频率使用管理,自2018年以来,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便从以下三大方面启动了该规定制定工作。

一是研究起草形成草案。多次与相关部委、电信运营企业、设备制造企业就eMTC的频率使用、设备射频技术要求、台站管理模式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增强机器类通信(eMTC)系统频率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是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2月,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期向有关部委、部内相关司局、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电信运营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

三是开展专家论证工作。2019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意见和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公众移动通信eMTC系统基站射频技术要求、公众移动通信eMTC系统终端射频技术要求,以及eMTC系统干扰协调相关管理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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