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征求意见稿:明年起移动无线充电设备功率要小于50W

责任编辑:刘婷宜 2021.02.22 08:33 来源:工信微报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称,为规范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有序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避免对各类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产生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无线充电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参考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及相关建议书,结合我国无线电频率规划和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征求意见稿提到,移动和便携式无线充电设备应当工作在100-148.5kHz、6765-6795kHz、13553-13567kHz频段,且额定传输功率不超过 50W,辐射参数应当满足《无线充电(电力传输)设备技术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生产、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无线充电设备应按本规定执行。在本规定发布之前,已投入使用且技术指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2号公告中有关通用微功率设备技术要求的无线充电设备,原则上可用到报废为止。


通信世界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及标有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通信世界网。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摘编及镜像,违者必究。对于经过授权可以转载我方内容的单位,也必须保持转载文章、图像、音视频的完整性,并完整标注作者信息和本站来源。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通信世界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发表评论请先登录
...
热点文章
    暂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