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审查再加码,互联网企业再也无“空”可钻

作者:王禹蓉 责任编辑:王禹蓉 2021.07.12 19:21 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滴滴事件还在不断发酵,“滴滴企业版”等25款App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再次被下架。

隔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伴随着新政策的出台,国家针对网络信息安全的防范力度逐渐增大,想要钻法律“空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新政策出台,网络审查不同往日

在这次公布的意见稿中,有几大亮点被大众广泛热议。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如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等条例等等。

由于《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才予以施行,此前滴滴涉及的网络安全审查则主要基于2020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进行审查。主要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情形的审查制度。

“由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是2020年实施,其内容只涉及了《网络安全法》中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没有涉及《数据安全法》中的“数据安全审查”内容。因此,有必要在原有《审查办法》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安全审查的内容。”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教授王春晖在其文章中特别提到。因此,在此次出台的意见稿就在此前的基础上,细化了多处规定。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并宣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事实上,网络安全审查与数据安全的审查具有统一性和不可分割性,自《数据安全法》正式实施后,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活动和数据处理活动,均应实行国家安全审查。曾经大众眼中的“痛点”正在被国家逐渐完善的政策逐步解决。

更全面的审查,互联网企业不再是“漏网之鱼”

互联网领域一直是数据信息安全的“灰色地带”,不仅仅是滴滴,阿里、腾讯、字节跳动、快手等互联网大厂都曾因为此类问题而被约谈。

“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数据不再处于无人监管的境地,无论是经营数据消费数据还是用户个人隐私的数据亦或是涉各级政务数据或其他涉国家安全数据,都属于监管之列。”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詹朝霞律师表示。

“结束中国互联网野蛮生长阶段的呼吁,已经有几年了。所谓结束野蛮时代,指的是除了有系统的规则、良好的制度,更需要制度的真正落地,形成真正健康的秩序。这一次全面激活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机制,预示着中国互联网企业将正式告别野蛮生长阶段,树立合规意识将成为中国互联网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全球互联网口述历史(OHI)发起人方兴东在其文章中指出。

截至 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 9.89 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9.7%。拥有大量用户的互联网大厂手握海量数据,但一直未被有效监管。也正是因为过度的放任,导致肆无忌惮的“野蛮生长”。互联网企业要发展壮大,首先应该进行网络安全建设和数据安全建设,建立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自我监管,严格遵守规定,及时自查自纠,才能在根本上解决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前不久深圳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确立了处理个人数据的基本原则,即处理个人数据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遵循最小必要和合理期限原则,明确了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数据。是目前地方层面出台的较为严谨的法律条例,为保护数据信息安全起到了典范作用。

有一句话说得好,“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确实,在国家网络安全面前,“肆无忌惮”的互联网企业也得收敛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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