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院秦乐:引发广泛争议,英国公布标准必要专利征求意见

作者: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中心工程师 秦乐 责任编辑:包建羽 2022.10.18 10:32 来源:中国信通院CAICT

2022年8月5日,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征求意见》反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源于2021年12月7日英国知识产权局针对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透明度、救济措施等6大主题27个问题的征求意见,最终结合56份书面反馈综合整理形成。《报告》将于2023年提交给英国各部部长,并指导英国下一步标准必要专利政策走向,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囿于篇幅限制,本文选取部分重点内容进行整理分析。

一、《报告》核心要点

(一)平衡的生态环境对创新和消费者皆有益处

大多数反馈者认为平衡的标准必要专利生态系统对于推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至关重要,既能保护专利权人的创新利益,又能促进标准的顺利实施。但是对于现有生态系统的有效性评价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现有规则能有效处理标准必要专利相关纠纷,市场调解机制并未失灵,不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监管介入;第二,现有生态系统具有较强倾向性,或有利于专利权人或有利于实施者;第三,标准必要专利生态系统整体运行良好,但是仍存在诸多挑战,如合理许可费率、专利劫持与反劫持、专利过渡披露等。大多数反馈者还认为英国应积极参与全球标准必要专利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构建一个公平、高效的标准必要专利生态系统。

(二)竞争法框架下规制标准必要专利问题值得探讨

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相关问题是否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存在两种观点:一部分反馈者认为标准组织FRAND原则的本质是对专利权人行权附加限制性条件,因此专利权人行权将不影响公平竞争。另一部分反馈者认为专利权人因技术纳入标准获得潜在市场力量,因此许可谈判中双方谈判地位不对等,实践中专利权人通常以禁令威胁迫使实施者接受不合理的许可条件,或者仅对单一层级进行许可,限制特定主体进入相关市场等。

(三)标准必要透明度争议较大

反馈者们认为标准必要专利透明度存在如下问题:第一,过渡披露,标准必要专利过渡声明问题很大程度上源于标准组织的制度缺陷,如ETSI知识产权政策中要求披露所有潜在标准必要专利,专利权人为避免后续落人口实,所以对大量专利进行披露,造成了许可谈判的不确定性和成本居高不下。第二,必要性审查,一部分反馈者认为没有必要引入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由谈判双方自行进行审查更为适当;另一部分反馈者认为可以由法院、专利池、政府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必要性审查。第三,定价透明度,一部分反馈者认为随着技术逐渐成熟,专利许可价格将趋于平衡,另一部分反馈者则认为保密协议限制了既往许可条款的可获得性,增加谈判难度。

(四) 专利侵权或补救措施存在多种方式

反馈者们认为英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优选地之一,主要存在以下争议:第一,全球费率方面,一部分反馈者认为英国专利制度和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方法整体运作良好,另一部分反馈者则认为英国司法机构判决的费率较高,增加企业负担。第二,禁令方面,一部分反馈者认为针对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应该颁发禁令,另一部分反馈者认为现行制度激励了专利劫持,建议不颁发禁令,或者是在极少数情况下颁发禁令。第三,禁诉令方面,一部分反馈者认为应把申请禁诉令视为非善意,另一部分反馈者认为应该由各司法辖区协调管辖权问题。

(五)提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效率成为关注重点

英国十分关注新兴领域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其中提高许可效率成为英国关注重点。一部分反馈者认为华为中兴案中已明确许可谈判步骤,专利权人针对特定层级许可能有效提高许可效率,建议英国针对性修改法律法规,如限制禁令的使用,提供许可谈判指导等。另一部分反馈者对专利池表示关切,希望专利池管理者能提高许可条款的透明度。

(六)标准必要专利诉讼并非唯一解决方式

全球FRAND条款方面,一部分反馈者认为判决全球费率较在各个司法辖区单独起诉更有效率,且有些情况下判决全球费率是商业惯例,法院也没有强迫实施者接受全球费率。另一部分反馈者则认为全球费率相当于司法管辖权的扩张,英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有可能使得实施者被迫退出英国市场。

大多数反馈者们认为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具有其优缺点,优点在于成本低、速度快、保密性高、更加灵活、一裁终局、可用于解决跨法域争议等,缺点在于缺乏透明度及先例。一部分反馈者建议在双方能达成合议的情况下应该优先选择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另一方部分反馈者认为可以通过标准组织知识产权政策的规定强制进入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国际层面成立新专利法庭等方式解决纠纷。

二、《报告》影响评述

(一)英国加强标准必要专利规则布局

英国知识产权局在报告中一再强调要于2035年把英国建设成为超级科技大国和全球创新中心,由于英国脱欧后难以参与欧盟相关规则的研讨,因此建立符合英国产业发展利益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至关重要。继2021年12月6日美国发布《就FRAND原则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和补救政策声明》后,英国也背靠背发布《标准必要专利与创新:征求意见》,这一默契行为更彰显了美英打算联合主导标准必要专利全球治理规则的决心。与美国类似,英国各部门都将积极参与标准必要专利规则布局工作,如英国文化、媒体和教育部门推动英国5G供应链多样化战略的实施,司法部就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和司法争议提供建议,竞争和市场管理局将加强对标准化协议的反垄断审查。

(二)英国司法裁判存在诸多争议

与美欧公布各产业主体反馈意见全文不同,英国仅就56份反馈意见内容进行总结整理,其中英国司法机构的多项标准必要专利判例引发反馈者的广泛争议,认为英国在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管辖权方面的扩张较为严重,如华为康文森案中首次在未达成双方合议的情况下判决全球费率,把是否接受法院判决作为禁令颁发标准等。反馈者对英国关于全球费率、禁令适用、反垄断规制、禁诉令颁发等方面皆存在不满,希望英国能以此为契机对相关法律政策进行调整。

三、小结

随着5G商用发展进入第三年,5G对垂直行业的增益效果显著。各国为保障本国重点产业发展利益,积极进行标准必要专利规则布局,如美欧日韩等国家和地区5年内发布超过16份法规、指引、报告等,形成一定的规则范式。本次英国发布《报告》后,将于2023年根据反馈意见提交到各政府部门,最终形成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规则的“英氏范本”,后续值得进行政策跟踪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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