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消息(CWW)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统筹推进电信业务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移动通信转售等业务和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不断拓宽民营企业参与电信业务经营的渠道和范围。”

这些政策措施与近来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高度一致,显示了中央政府优化民企发展环境、多措并举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同时,这些政策措施也体现了我国电信行业发展的特有环境,以及工信部推动电信市场向民营资本开放的持续性努力。
早在2012年,工信部曾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激励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八个领域,其中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试点,并于2013年正式启动了这一试点工作。2018年,工信部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发放了移动转售业务的商用牌照。至2022年底,39家正式商用企业发展用户超过8600万,约占全国移动用户总数的5%。可以说,移动转售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基础电信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标志。
回顾国内移动转售企业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市场开放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竞争,激发了行业活力,推动了细分市场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但另一方面,由于移动转售试点启动之时我国移动电话普及率已突破90%,市场已趋于饱和,留给新进入者的市场空间业已非常狭小,这使进入移动转售市场的民营企业一度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制约了民营企业在电信市场的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
可见,在开放电信业务市场的过程中,也需根据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握政策出台的时机与节奏,才能使政策效应最大化,以达到“四两拨千斤”、有效撬动行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的目的。工信部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卫星互联网业务准入制度改革”,可能就是出于此种考虑。
目前,卫星互联网产业发展方兴未艾,Starlink、oneWeb等卫星系统已具备相当的服务能力,科技巨头亚马逊也躬身入局,发射首批实验卫星,正式加入卫星互联网的竞争。在我国,卫星互联网也吸引了产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投入,其中既包括中国星网这样的国有骨干企业,也有以银河航天为代表的一批民营卫星公司。工信部此次发布的政策文件,使这些民营卫星公司在市场启动初期即获得了较为明确的通信市场准入预期,将有利于他们进一步吸引投资、发展合作伙伴。考虑到卫星互联网建设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较为明确的政策预期对于这些民营卫星公司维持持续的技术投入和设定长期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外的市场实践已经反复证明,更为灵活的市场准入政策虽然会使在位经营者短期内面临一定的竞争压力,但长期看往往能够有效激发行业活力、扩大市场空间,从而使市场参与者获益,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我们期待主管部门后续能够推出更多的市场开放措施,在物联网、5G行业应用等“长尾化”特征明显的市场,引入更多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满足不同细分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全行业的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