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互联网产业链概况及风险隐患

作者:中国信通院博鼎实华 金舰 郑艺 季红妍 责任编辑:包建羽 2024.03.12 16:03 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近年来,卫星通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传统卫星运营商推出的地球同步轨道(GEO)高通量卫星通信,采用更高通信频段、更先进卫星平台、更多转发器、更强天线技术,实现了比传统卫星通信更强大的带宽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好的网络体验。与此同时,以美国SpaceX公司Starlink项目为代表的低轨(LEO)卫星已经成为无线通信领域的“新赛道”和新焦点,低轨卫星工作在距离地面500~2000km的轨道上,虽然覆盖范围不如高轨和中轨卫星,但可以通过增加数量弥补覆盖面积的不足,提供更大容量、更低时延、更高网络速率的卫星通信能力。

一场由技术革新和商业资本驱动的天地通信技术融合发展浪潮快速席卷全球,各主要国家纷纷将卫星互联网列为重点发展战略,加紧开展全球卫星互联网布局,构建天地一体化网络,抢占发展先机。

在政策方面,为打造覆盖全球的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和全天候的信息网络,推动我国天地融合信息网络建设发展,自“十三五”规划开始,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就被列入了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随后卫星互联网被纳入“新基建”范畴,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高速泛在、空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由此可见,随着全球空间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基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及国家安全需要,建设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已是大势所趋。

卫星互联网相关设备

卫星互联网由空间段、地面段及用户段三个部分构成:空间段以通信卫星为主体,接收和转发卫星信号,提供用户链路承载功能;地面段以卫星信关站、控制中心为主体,提供馈电链路,连接地面核心网,实现卫星互联网与公共通信网的业务交互;用户段由各类用户设备组成,包括搭载在车、船、飞机上的卫星地球站以及手持/非手持终端等。

按照当前电信设备目录划分,卫星互联网相关设备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卫星互联网设备,分为卫星空间分系统、卫星地面分系统。卫星空间分系统以通信卫星为主,按照轨道高低不同大致分为高轨卫星、低轨卫星等。卫星地面分系统以卫星信关站、控制中心为主,大致分为高轨卫星信关站、低轨卫星信关站、卫星测控中心等。

二是卫星通信地球站,目前主要分为抛物面、相控阵天线等。根据传输速率的高中低,抛物面的等效口径主要分为0.45m、0.6m、0.9m、1.2m、2.4m等;相控阵天线的等效口径为0.3m、0.45m、0.6m等。卫星通信地球站工作在Ku、Ka频段等,适用于固定、便携、车载、船载等多种应用场景。与卫星的通信连接方式分为两种,其一是连接高轨卫星,例如中国卫通的卫星地球站设备主要连接中星26号、亚太6D等通信卫星,支持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服务、音视频应用、专网接入服务等多种业务;其二是连接低轨卫星,例如SpaceX的卫星地球站设备主要连接Starlink星座系统,支持军事应用、机载/船载话音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多种业务。

三是卫星移动终端,目前主要分为通用类手持/非手持终端以及专用导航类终端,工作频段包括S波段、L波段等,适用于物联网、手持、便携、车载、船载等多种应用场景。以天通手机为代表的卫星移动终端于2017年被正式纳入工信部进网设备管理目录,而随着卫星移动终端通用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国外以铱星、海事等为主的卫星移动终端也将被纳入工信部进网管理范畴。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通信技术与卫星通信技术逐渐融合,传统消费类终端与卫星通信功能结合成为当前的主要趋势,如华为Mate 50系列手机引入低速率卫星通信功能,支持北斗短报文,以及华为Mate 60 Pro+系列可以直接通过卫星进行语音通话。

卫星互联网产业情况

产业链上游

产业链上游包括卫星互联网设备-卫星空间分系统、卫星互联网设备-地面分系统、卫星地球站和卫星移动终端。

1.卫星互联网设备-卫星空间分系统

卫星制造、发射服务等一般由传统的航天通信企业负责。以传统高轨卫星为例,中国卫通运营的中星26号卫星制造、发射工作主要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负责,该院是我国主要的空间技术及产品研制基地,主要从事外层空间技术的研究、探索和开发利用,参与制定国家空间事业发展规划,研制各类航天器及地面设备等。该院通常按照相关指标要求出具卫星测试合格报告并发射卫星,中国卫通统一进行验收及后期卫星运营。在低轨卫星领域,我国以中国星网公司为代表的卫星运营商,也同样采用自研的方式完成卫星设计、制造、发射、运营等。

随着卫星发射制造成本的降低、卫星通信关键技术的不断发展,低轨卫星凭借小型化、低成本,以及支持透明转发、星上处理等关键技术优势,吸引了国内除传统航天通信企业外的商业航天企业加入。例如,以银河航天为代表的商业航天企业崭露头角,该公司致力于通过敏捷开发、快速迭代模式,规模化研制低成本、高性能的低轨宽带通信卫星,目前已与中国星网达成战略合作,为后期部署中国星网的低轨卫星星座奠定基础。

2.卫星互联网设备-地面分系统

信关站、测控中心、应用服务平台等由卫星运营商自主研发并建设。传统高轨卫星信关站体积大、数量少,由传统航天通信企业(如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开展信关站的研制、生产、建设等,保障卫星通信链路正常工作;低轨卫星信关站有着小型化、数量多等特点,以新兴商业航天通信企业美国SpaceX公司为例,星链系统已经在全球部署150个信关站,主要分布在南北美洲、大洋洲及欧洲,未来也将在日韩等亚洲国家部署对应的信关站。

基于卫星信关站建设的卫星测控中心、应用服务平台等,主要由卫星运营商自主研发设计。以中国卫通为例,其自主研发的多种业务支撑及行业应用平台,可提供透明测控通道等测控资源服务、托管式卫星测控管理等卫星测控服务,以及互联网服务、数据和视频回传、视频监控、会议等多种业务服务。该平台主要统一控制调度卫星资源、保障卫星与地面设备互联互通等,监管方需要进一步关注其应用安全可能存在的风险。

3.卫星地球站

卫星地球站设备研制生产主要分为生产企业自主研制、生产企业联合运营商协同研制两种方式。

生产企业自主研制一般由卫星通信领域的设备生产企业自主开展软件设计、算法设计、硬件设计等核心技术研制,联合集成商、模块厂商、原材料厂商等开展设备量产。以南京星盛拓为例,其设备产品包括船载站、车载站、便携站等,主营业务方向包括为垂直行业提供卫星地球站设备、与卫星通信运营商合作建设卫星通信网络等,其自有的研发团队负责软件开发、算法设计及硬件图纸设计等核心技术开发工作,并与原材料厂商合作按照技术要求量产其卫星地球站设备,以及统一验收采购。

生产企业联合运营商协同研制一般由卫星运营商按照用户需求,向卫星地球站设备生产企业提出合作,共同研制卫星通信设备。以南京控维为例,其与中国卫通联合开发Ka频段卫星地球站和LTE基站集成一体化的通信设备,南京控维负责提供部分关键元件,再结合中国卫通指定企业生产的设备器件(如调制解调器、收发信机等),组装调试后完成整机生产。

4.卫星移动终端

卫星移动终端主要包括传统卫星通信领域的终端产品、新型卫星通信与消费类移动终端相结合的终端产品。

在传统卫星通信领域,以天通一号终端为例,根据中国电信卫星公司发布的报告,厂商主要包括星联天通、乐众信息、神舟卫通、云天智能、华力创通等主流企业。以华力创通为例,该公司主营业务覆盖了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信号处理、无人系统、轨道交通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具备包括基带芯片、模块、终端、测试在内的天通卫星解决方案完整产业链,自主研制的卫星终端支持天通一号卫星通信、话音服务、数据传输等多种业务。

在新型卫星通信领域,目前华为的Mate系列手机已经实现“手机直连卫星”的通话及短消息功能。以华为Mate 50为例,其主要是在传统消费类移动终端产品的基础上,与北斗应用发展研究院合作推出支持北斗卫星短报文功能的新型卫星终端,由传统终端厂商负责软硬件研制生产工作,涉及关键卫星芯片的研制需与北斗应用发展研究院合作,传统终端设备搭载卫星芯片后即可支持对应的卫星通信功能。除此种形式以外,随着卫星通信技术发展,未来将有5G NTN直连、复用地面移动通信频段等多种卫星通信方式出现。

产业链中游

卫星网络运营服务主要分为卫星运营商独立运营、卫星通信与地面运营商融合服务两种方式。独立运营服务主要由各卫星通信运营商采用私有的卫星通信体制自主进行,融合运营服务主要由卫星通信运营商与地面移动运营商联合开展。

1.卫星独立运营服务

以中国卫通为例,作为传统卫星通信运营商,中国卫通依托自主研制的业务支撑及行业应用平台,面向接入其高轨卫星资源的机载、船载、便携等多种类型卫星地球站,提供定制化卫星网络服务。具体来看包括以下服务:为运输航空、通用航空和飞行管控提供智慧连接,实现机上购物、视频、音乐、新闻等信息服务;为航海运输、渔业等提供海上流媒体服务、船舶位置定位、船舶轨迹展示、语音通话、气象预报等多种业务服务;为应急救援无人机、直升机、应急通信车等组建应急救援系统,保障应急指挥及灾情处理。

以SpaceX为例,作为国外主流卫星通信运营商,该公司的Starlink星座系统通过低轨卫星提供低成本高速互联网服务。截至2024年1月,发射卫星总量高达5289颗。面向接入其低轨卫星资源的家庭版、商业版、移动版、海事版等多版本卫星地球站,SpaceX收取固定业务订阅费用,提供覆盖全球的高速互联网接入服务。同时更新“星盾”计划,专门面向政府和国防部门,提供全球部署的卫星遥感、加密通信、军用平台模块化托管等卫星网络服务。

2.卫星与地面通信融合服务

按照卫星通信设备连接星上资源的方式划分,卫星通信与地面运营商融合服务主要分为5G NTN(非地面网络)直连、复用地面通信频段直连。

5G NTN直连技术在3GPP R17阶段提出,是5G通信系统面向卫星通信和低空通信等新应用场景的重要技术,分为透明转发和星上处理两大典型场景,与5G通信系统结合对空、天、地、海多场景提供统一服务。目前联发科、中国移动研究院、中兴通讯等多家企业,共同开展运营商5G NTN技术研究以及短消息、语音对讲等多种卫星网络服务的提供。

在复用地面通信频段直连技术方面,卫星通信设备通过该技术可继续复用地面通信频率直连卫星,直接享受卫星通信网络服务,目前主要由美国SpaceX、Lynk Global等公司主导推进。2024年1月11日,SpaceX发布公告称:“美国当地时间1月8日,基于6天前入轨的首批6颗具有‘手机直连卫星’能力的试验卫星,复用T-Mobile的地面通信频率,为用户普通手机提供基于星链卫星的直连通信网络服务,发送并接收了短消息。”

产业链下游

卫星应用服务主要面向行业内有使用、采购需求的个人用户或企业用户,使用方式主要分为个人用户使用、企业用户使用。

1.个人用户使用

个人用户使用渠道分为两种,一是直接向卫星运营商及其子公司购买,二是向设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购买。

直接向卫星运营商及其子公司购买,以中国卫通为例,个人用户可登录官方网站查询联系方式,联系卫星通信运营商咨询购买或联系其子公司(如鑫诺卫星通信公司)购买,运营商可为用户提供船载通信、机载通信、应急通信、互联网接入等多种业务服务。

直接向设备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购买,以南京星盛拓生产的动中通地球站为例,其主要销售给沿海渔民,搭载在船舶上使用,通常由南京星盛拓直销给用户,或者由用户通过星盛拓在沿海城市的代理商购买,可为用户提供船舶定位、轨迹溯源、数据通信等多种业务服务。

2.企业用户使用

卫星运营商主要为特殊行业用户(如应急通信保障中心、消防局等政府机构)、垂直行业用户(如渔业、畜牧业、电力、水利等企业用户)提供卫星网络应用服务。

企业用户采购渠道分为两种,一是直接与卫星通信运营商合作定制专用网络应用服务,二是公开招标采购设备生产企业的卫星通信设备,再由设备生产企业与卫星运营商协调,远程开通卫星网络应用服务。

直接与卫星运营商合作定制专用网络应用服务,以特殊行业用户(如应急通信保障中心等政府机构)为例,可直接与以中国卫通为代表的卫星运营商合作定制专用的应急通信网络、基础卫星通信网络等卫星网络应用服务。

公开招标采购设备生产企业的卫星通信设备,再由设备生产企业与卫星运营商协调远程开通卫星网络应用服务。以渔业、畜牧业、电力、水利等垂直行业用户为例,其采购南京星盛拓、南京控维等设备生产企业的卫星地球站,由设备生产企业搭建卫星通信网络后,再与运营商联系远程开通卫星网络,为企业用户提供应急通信、互联网接入、视频回传等卫星应用服务。

卫星互联网潜在的风险隐患

私连国外卫星风险

在国内外卫星互联网产业飞速发展的当下,由于卫星覆盖范围广、通信距离远,卫星设备用户有可能通过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开展业务的境外卫星通信公司及其信关站等实现境内或跨境通信,并且绕开我国互联网监管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例如,与中国接壤的其他国家部署了国外卫星通信系统,由于其信关站不在中国境内架设,如果其卫星信号能够覆盖中国领土,非法带入中国境内的卫星设备则可以接入国外卫星通信网络,并可能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造成威胁信息安全、威胁国土安全、泄露保密信息等严重问题。

相关问题解决方法建议

加强国家行政审批流程管理。目前国家行政审批主要分为检测前中后三个阶段。检测前针对厂家申请资料(包括关键信息、工作体制、产品外观等)、专家评审等加强审核,针对生产厂家背景、设备用途、应用范围等展开调研并记录,严格把控产品要求;检测过程中严格把关技术指标,要求企业出具盖章自声明或承诺书,声明获证设备不得私连国外卫星通信系统等;检测完成后,针对前期调研记录、进网合格报告、设备申请信息等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批准。对每份发放的行政审批合格证书要严格把控、认真负责,再结合企业自声明,实现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双方协同把控产品安全,以此规范行业发展。

开展检测技术研究。以软硬件结合的方式,从系统端、应用端、接口端等方面开展检测技术研究。软件方面以卫星通信应用软件为主,仔细核查软件应用模式,确认是否有选件可支持国外卫星功能,避免卫星设备私连国外卫星的可能性;硬件方面以卫星通信设备的模组、天线、芯片、整机等为主,对芯片、模组等静态检查是否支持国外卫星通信体制的硬件基础,再结合频谱仪、无线电检测、黑盒测试等手段,动态检查其发射信号是否存在声明支持的卫星通信制式以外的其他卫星信号。通过动静结合检查的方式,确认在不需要配置相关卫星通信体制关键信息时,卫星通信设备不具备连接国外卫星网络的可能性。

产业链部门协同合作。卫星通信运营商与监管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保障信息互通,加强设备监管;监管部门与各大卫星通信运营商进一步加强合作,调研了解其卫星工作体制、卫星设备形态设计以及企业标准研制进度等,深度了解卫星通信信号的原理,为检测技术研究奠定基础;监管部门联合各大卫星通信运营商,促进行业内卫星通信设备配合进网测试提供技术支撑等;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加强型号核准管理,了解市场上合规的卫星运营频段,从信号传输发射角度,对卫星通信信号进行监督、管理、追踪和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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