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AI生成!网信办: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

责任编辑:王鹤迦 2024.09.18 08:11 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

通信世界网消息(CWW)为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4日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服务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方式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征求意见稿指出,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平台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规范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标识功能,并提醒用户主动声明发布内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内容等。
“内容标识已然成为全球打击虚假有害信息的通行做法。为顺应这一实践趋势和产业需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适时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下称《办法》)及配套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下称《标识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地规范人工智能内容标识要求和方法,迈出了完善我国人工智能治理制度的重要一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魏凯表示,《办法》全面回应了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要求,先行提出了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中国方案,加强了服务商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的规范性,进一步完善了生成式人工智能监管问责体系。

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区块链与数据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任奎认为,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配套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的提出规范内容标识,可以防范误解与滥用风险。同时标准化多模态标识与全周期监管,也可推动AI健康发展。面对核心技术革新带来的巨大挑战,《办法》和《标准》对于人工智能产业的开发部署、检测评估、合规管理以及安全应用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让中国能够在全球智能技术浪潮中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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