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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辉 通信世界网(CWW)5月7日消息,南京熊猫日前发布公告,由于控股股东东熊猫电子集团持续未能履行民事判决,其所持部分股份,将持续被法院冻结至2010年5月9日。
由于熊猫集团未能及时履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苏民二初字第0039号民事判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5月5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苏执字第0019号),继续冻结熊猫集团持有的约1.93亿股熊猫股份,冻结期为两年
截至2008年5月6日为止,熊猫集团持有南京熊猫约3.35亿股国有法人股中,被质押约1.67亿股,占南京熊猫总股份的25.55%,及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0% ,被冻结的约1.93亿股,占南京熊猫总股份29.44 % ,占其所持股份总数57.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