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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
2009年3月11日 17:10    中国消费者协会    评论()    

    (三)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创新消费指导模式,提升消费生活品质

    1、继续完善比较试验合作机制,向消费者提供详实的消费信息。要围绕消费需求的热点问题,加强对全国消协组织开展消费品比较试验的组织规划与指导实施,合作开展消费品比较试验,提升消协组织联动效益,共享消费信息资源,扩大消费指导工作成果。同时,要积极发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和中消协网站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的重要作用。

    2、根据“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法定职能,组织开展安全、优质、节能、环保消费产品的信息提供和咨询服务活动。尤其要加强对农村消费市场的产品信息提供和咨询服务,向农民提供可靠的消费信息。鼓励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自主创新,为消费者和社会提供更多的安全、优质、节能、环保消费产品,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依托“一会两站”,探索建立消费教育学校和课堂。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设立消费教育学校,建立信息咨询服务网站或网页,介绍商品和服务知识;在农村探讨建立消费教育课堂,通过广播电视宣讲、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好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

    4、探索建立消费教育社会援助体系。根据消费市场的需求和消费维权的发展,在原有消费教育学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从汽车、住房、家电、旅游等大宗类商品和服务着手,参考地域划分,兼顾区域差异,选择大型骨干工商服务企业,抓好典型,引导推广。把传统的场所形态和新兴的网络媒介相结合,将消费教育内容传播到乡镇及家庭。

    (四)积极解决消费争议,完善调解手段和救助体系,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1、进一步加强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加强消费争议调解规范化管理,推进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种消费纠纷。以调解止争议,以和解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重点抓好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住房、汽车等商品和银行、保险、旅游、交通、电信、供电等服务方面的消费纠纷的和解与调解。要侧重研究落实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一会两站”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的作用,妥善解决农村消费市场发生的消费纠纷,为农民生活消费排忧解难。对“家电下乡”开辟售后服务争议解决的绿色通道,解决农村消费者的实际问题。

    2、继续推进全国百城市消协投诉信息直报网络建设,提高对投诉数据的准确、客观、及时和全面性的统计分析。根据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情况,向政府有关方面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向企业行业反馈消费者意见,向消费者提供消费预警。围绕消费者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3、推进消费纠纷和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畅通消费者与经营者自行和解的渠道。首先选择讲诚信、有规模的行业骨干企业作为和解网络平台成员单位,健全投诉和解机制,完善网络技术系统,注重提高工作效率。要倡导企业“消费纠纷不出门”、争取“消费纠纷无社会投诉”、实现“消费纠纷限期解决”的企业管理目标,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4、完善消费纠纷调解救助体系。继续以方便消费者投诉、提高投诉解决率为重点,以加强投诉分析、整合投诉资源为突破口,推进各级消协组织全面完善投诉调解救助体系。推广和规范争议和解制度,做好消协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构筑消费维权救助体系,实现消费者权益的最大化;从投诉和咨询中发现问题,更好地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

[1]  [2]  编 辑:徐亮
关键字搜索:2009  315  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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