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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周刊:台湾电信改革事件簿
http://www.cww.net.cn   2012年2月3日 14:02    

中华电信民营化后,在自由竞争和既有市场下提升服务品质且客户逐年略增,仍具有广大的ADSL市场。寡头垄断似乎是世界各国的一个现象,它可以说明既有的业者在既有市场条件下的优势;虽称垄断,但民营化和自由化后却可以保持它的质量依旧受用户肯定。而没透过竞争和自由化的垄断,是被迫使用又没有相对比较的。

台湾电信市场改革历程

1987年

开放终端设备自由选用。

1989年

放宽国内出租数据电路共同使用之限制并且开放非属基本电信服务之加值网络业务。

1990年代

台湾的电信业在“电信自由化”的政策下,开始蓬勃发展。

1996年

“电信三法”的制定:《电信法》、《交通部电信总局组织条例》、《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将电信监理与电信营运分开:电信监理仍由电信总局负责,电信营运则由电信局公司化后的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但仍属政府企业。不过“电信三法”的出台也开展了台湾通信产业在岛内自由发展的新里程。

1997年

中华电信正式开始推动民营化,逐步将部份股份释出为民有。

2005年

中华电信透过两大方式释出官方所持有股票(释股):一种方式是到美国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另一种是采股市收盘后拍卖的方式;同年8月,成功将官股比例降至低于五成。

2006年

台湾成立了通讯传播委员会并开始运作,用以维护通讯传播业公平的竞争以及资源的管理;这象征的自由化的市场有着独立运作的机构来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2007年

交通部所持中华电信股份比例降低至35.41%。就股权结构而言,中华电信已经算是民营企业(官股仍为最大股东,只是不用备询)。不过,董监事席次目前仍全由交通部指派。

2009年

《电信法》将电信事业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第一类电信事业是可设置网络基础设施来提供服务或提供给其它业者租用者,第二类电信事业则必须向第一类电信事业租用设备来提供服务。至此,第一类电信事业经营者,共计86家,第二类电信事业经营者总计有498家,其中因特网接取服务经营者有176家,反映台湾电信市场开放自由化竞争后的战国局面。

2011年

经过自由竞争后的台湾电信市场主要保持了“三大二小”的稳定局面,三大: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二小:威宝电信、亚太电信。政府不干预通信行业的发展,亦不介入市场的运作,则是交给通讯传播委员会来行使监督管理之责,已完成市场秩序永续健全的目标。

台湾电信业者简介

中华电信

1996年由正式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朝民营化迈进。目前中华电信是台湾规模最大的电信公司,提供全方位的电信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固网通讯、数据通讯及行动通讯等。

口号:“沟通人间情,连结世界心”、“为了你 一直走在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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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周刊》   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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