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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被盗 运营商要担责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12日 08:32    

昨日,禅城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公布2012年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手机网络流量被盗用的案例引起市民关注。

王先生是某电信运营商的手机电话用户,去年12月份交话费时发现自己手机号码11月份的话费竟达500多元,而他平时的电话费只有100多元。他马上查询了11月份的清单,经查询发现,自己的手机在哈尔滨和青岛等地有多次的上网记录,但王先生一直在佛山并未远游,不可能在外地上网。

为此,王先生向12315中心申诉。澜石分局12315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经与运营商核查发现,王先生的手机被莫名地开通了WLAN业务,而其账号及密码也被盗,产生了高额的上网费。澜石分局12315工作人员认为,王先生手机被无故开通WLAN业务,并不符合《合同法》规定。在此情况下而产生的话费,不该由消费者承担责任。经调解,运营商同意退还王先生11月份的500多元话费。

此外,据记者了解,在2012年,禅城区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申诉举报案件4476宗,按规定应办结案件4512宗,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244.12元,加倍赔偿金额5.87万元。其中,消费申诉方面的案件2798件,比2011年同期增长7.2%;商品类申诉1738件,占消费申诉总量的62.12%,同比去年上升5.02%;服务类申诉1060件,占消费申诉总量的37.88%,同比去年上升10.99%;经济违法举报案件1740件,比2011年同期下降23.42%。

■其他案例

保价物品损坏快递理赔耍“无赖”

田先生于去年6月18日委托某物流佛山营运部运送一批货物到安徽,为安全起见,特意为货物进行保价,价值2万元。其后,收货人告诉田先生货物严重破损。田先生立即向物流公司反映,并要求按照保价价值作出合理赔偿,但物流公司却一直拖延不肯理赔。田先生在无奈之下向12315中心申诉。

禅城区工商局环市分局12315工作人员根据《邮政法》的规定,认为货物的损坏由物流公司造成,且田先生已对货物进行保价,物流公司理应赔偿。但由于该货物只是部分损坏,应该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经调解,物流公司同意了田先生的理赔要求。

万元皮包“脱皮”市民申诉维权

去年4月12日,张小姐在某大型商场名牌店购买了一个“圣罗兰”女士皮包,价格为13000多元。几天后张小姐第一次使用新包的时候,发现该皮包的表面边缘出现脱皮的现象,张小姐怀疑皮包是假冒商品,于是回到名牌店要求退货,但该店的负责人只答应为张小姐保修皮包。为此,张小姐向12315中心申诉。

禅城区工商局环市分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调查,12315工作人员先查阅了名牌店提供的品牌店加盟的协议、授权许可证书及皮包的质量保证书等材料,打消了张小姐怀疑皮包是假货的顾虑。而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经过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张小姐同意接受名牌店更换同等价值商品的解决方案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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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   作 者:李晓莉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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