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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电信商应提供套餐到量预警
http://www.cww.net.cn   2013年7月19日 09:38    

为进一步规范运营商的互联网接入服务,记者昨日从工信部了解到,《互联网接入服务规范》已经印发,自9月1日起实施,其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向用户提供套餐的到量预警、超量提醒、到期提醒等提醒服务。

 该《规范》意在规范有线宽带、无线宽带等运营商。根据《规范》,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用户的需要,免费向用户提供收费详细清单(含预付费业务)查询。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时限至少为5个月。

同时,《规范》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向用户提供套餐的到量预警、超量提醒、到期提醒等提醒服务。其中,套餐到量预警指用户套餐内互联网接入服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通过短信、语音、互联网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 套餐超量提醒指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时,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套餐到期提醒指在套餐有效期届满前的一个合理的提前时段内,提醒用户现行套餐到期日,并告知用户套餐到期后终止或延续服务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收费标准。 另外,该《规范》对通信质量指标也做出具体规定,例如有线接入连接建立成功率≥98%;有线接入用户接入认证平均响应时间≤8秒;在无线接入网络覆盖范围内的90%位置,99%的时间、在20秒内无线终端均可接入网络;无线接入连接建立成功率≥95%等。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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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晨报   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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