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热点 >> 正文
四部委《“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通信世界网
作者:甄清岚       2016年5月25日 10:04
互联网+ 人工智能

四、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水平

主要任务:加快智能终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丰富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等产品的服务及形态,提升高端产品供给水平。制定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引导智能硬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等智能机器人的技术与应用水平。

重点工程:

(七)智能终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支持智能交互、智能翻译等云端和终端协同的智能化应用研发,支持面向人工智能应用优化的图像处理、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智能终端基础软硬件的研发。鼓励服务模式及业态创新,发展个性化、专用化等多元供给模式,加快满足个人消费、家庭生活、汽车驾驶、医疗健康、生产制造等需求的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

(八)智能可穿戴设备发展工程

突破轻量级操作系统、低功耗高性能芯片、柔性显示、高密度储能、快速无线充电、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关键技术,加快技术成果在智能可穿戴设备中的应用。鼓励企业面向健康、医疗、体育、人身安全、工业、商业等领域,积极开展差异化细分市场需求分析,促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可穿戴设备创新,大力丰富应用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九)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应用工程

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大力提升机器人产品在传感、交互、控制、协作、决策等方面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在劳动强度大、危险程度高和对生产环境洁净度、生产过程柔性化要求高的行业开展智能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针对救灾救援、反恐防暴等特殊领域推广应用智能特种机器人,推动医疗康复、教育娱乐、家庭服务等特定场景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与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支持

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等多种渠道,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资本市场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引导社会多元投入。鼓励通过债券融资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二)标准体系

建设人工智能领域融合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基础共性、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技术标准,开展人工智能系统智能化水平评估。加强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热点细分领域的网络、软硬件、数据、系统、测试等标准化工作,保障人工智能产业的开放协同、公平竞争,形成良性发展的产业生态。鼓励有关部门、研究机构、标准化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积极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建立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有影响力国际学术和产业组织间的标准交流合作机制。推动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标准走出去,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

(三)知识产权

鼓励企业在人工智能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加强专利布局。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增强标准与专利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合作授权机制和专利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人工智能公共专利池,支持在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

(四)人才培养

鼓励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专家开展人工智能基础知识和应用培训。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引进一批高端、复合型人才。完善高校的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课程设置,注重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开展合作,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实训基地。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赴海外开展前沿技术、标准等学术交流,提升技术交流水平。

(五)国际合作

结合“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人工智能企业率先“走出去”,积极拓展海外用户,共同 9 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与相关国家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合作,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商业服务机构搭建服务平台,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企业提供国际合作、海外创新服务。

(六)组织实施

充分利用“互联网+”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互联网+” 人工智能专家和骨干企业定期联络机制。有效统筹中央、地方资源,推动建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发挥各类企业、机构、组织的支撑作用,推进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各部门、各地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工作,重大情况及时加强与“互联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通信世界网

[1]  [2]  
相关阅读
热门文章
蓝戈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