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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通信世界网
作者:       2016年8月31日 08:32
中国制造2025 工信部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强化各部委工作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的实施。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专家组,完善专家组的调研机制、反馈机制和跟踪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宣传组织和沟通桥梁作用。

(二)加强地方组织实施。加强部省资源统筹协调和交流互动,形成中央和地方上下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地方加强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各类优惠政策,探索地方财政的有效支持方式,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两化融合示范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的结合,鼓励相关试点示范地区建立有利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服务体系和政策环境。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于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探索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中国制造2025》中有关工程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项目予以倾斜。

(四)用好税收金融政策。落实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快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创新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探索打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银行探索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金融产品。

(五)强化考核评估和指导落实。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阶段性考核评估,对重点培育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根据阶段发展目标开展考核评估。鼓励地方加大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跟踪、分析和指导。根据产业发展和评估情况,择优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参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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