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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定时间解决不了共享小组将直接介入
2008年12月3日 08:45    南方都市报    评论()    
作 者:记者汪小星实习生宋晓芳

    我们已经要求省内三大运营商在年底前就铁塔、杆路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达成具体协议。省共建共享办将在本月内公布并推行实施细则,同时国资委也将下达具体的考核指标。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共建共享办公室处长陈亮新

    我们已经接到省公司的明确指示,要求地市公司必须响应电信或联通的共建共享要求。不得对此类要求加以阻挠。

    ———某运营商内部人士

    基础设施牵涉的商业秘密如何处理?“共建共享”的利润怎么分配?建设维护谁来负责?费用成本怎么分担?一系列纷纷扰扰的争论并没有拖住共建共享的进度。

    在《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下发的第二个月末,全国各省先后完成实施细则的制订,并上报工信部审批。

    “目前,细则具体条款已经拟定并进入审议流程。”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共建共享办公室(下称“省共建共享办”)处长陈亮新向本报独家透露,广东共建共享的实施细则本月内就会公布,“已要求省内三大运营商在年底前达成共建共享操作方案的具体协议。”

    “资源置换”可避免价格纠纷

    “定价仍是最敏感最麻烦的环节,成本、费用、利润分配等涉及经营的诸多具体因素,并不宜通过政策进行统一的硬性规定。”陈亮新表示,此次出台的细则仍是“原则性条例”,政府将鼓励运营商通过“资源置换”的模式进行积极协商。

    电信研究院权威人士向本报透露,工信部为保证《通知》实施,“已明确了价格确定原则”。运营商必须遵循主管部门的指导价,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解决不了协商问题,共享领导小组就会“直接介入”。

    对此陈亮新表示,行政干预将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共建共享的推进主力仍然是运营商之间积极良性的协商合作。“实际上,‘资源置换’的共享模式就是运营商建议提出的。”

    通过“物物交换”模式,“资源置换”实际上跳过定价环节直接完成运营商之间的资源使用权租借,从而避免价格引起的各种纠纷。“不过,铁塔和杆路等稀缺资源可能仍要以租赁方式进行共享。”陈亮新说,“资源置换”可能更多地适用于非稀缺资源。“我们提供多种模式供运营商选择,只要能达成共建共享,政府不会干涉。”

    细则制定仍是多方博弈过程

    “目前还没听说哪个地市公司开设了某基站、杆路作为共建共享示范点,不过我们已经接到省公司的明确指示,要求地市公司必须响应电信或联通的共建共享要求。”运营商内部人士透露,省公司要求地市公司“不得对此类要求加以阻挠”。

    业内专家指出,目前细则的制定和审批仍然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项立刚认为,与青海等刚起步的市场相比,广东这种电信发展成熟的省份“共建共享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一方面,广东市场竞争激烈,共建共享将引发竞争关系的敏感变动;另一方面,网络建设已经十分发达,共建共享将引起更多的利益分割和成本分摊问题。“即使在共建共享大规模铺开后,很多实施问题仍需要通过协商解决。”

    问题或在明年四五月集中爆发

    《通知》的四项要求中,铁塔、杆路的共享共建被排在首位。陈亮新称,资源日益稀缺,细则考核也将更看重铁塔和杆路的共享共建情况。

    《通知》规定,已有铁塔、杆路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拟新建铁塔、杆路的基础电信企业,必须告知其他同行,其他企业未提出共建需求的,3年内不得在同地点、同路由新建。

    如此一来,共建共享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各运营商核心竞争优势。

    然而所有的博弈或许最终将在有力的“鞭策”前“化为乌有”。“我们已经要求省内三大运营商在年底前就铁塔、杆路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达成具体协议。”陈亮新介绍说,省共建共享办将在本月内公布并推行实施细则,同时国资委也将下达具体的考核指标,“我们将会对运营商的共建共享情况进行核实,并直接上报国资委进行评定。”

    据悉,三大运营商总部已开始汇总基础设施数据库,同时已就共建共享的准备情况召开了闭门会议。有消息预计,大规模的共建共享将在3G牌照发放后2至3个月内全面启动,并在2009年的四五月份达到各种问题爆发的高峰期。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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