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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股东特别大会通过出售合并决议案
2008年9月17日 09:05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桑菊

    通信世界网(CWW)9月17日消息 昨晚,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600050)和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联通红筹公司,0762.HK )正式宣布,在该日结束的联通A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和联通红筹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股东大会已经批准公司出售CDMA业务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同时批准了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网通)合并的议案。

    作为关联交易方,持有上市公司71.17%股权的联通集团回避表决。此次拥有表决权共有393995192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8.83%。在两项普通决议案中,赞成的比例均超过了99%,超过半数顺利通过;在7项特别决议案中,赞成的比例均超过75%,顺利通过提案。

    根据公告,此次股东大会实际上通过了10项议案,其中最重要的是两项:一是与中国网通合并;另一即出售CDMA业务给中国电信。其余则是合并交易的方式、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定价方式或依据等。

    中国联通表示,与中国网通的合并交易还有待9月17日中国网通的法院会议和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最终,合并交易还需得到香港高等法院10月14日的聆讯批准。在交易完成后,中国联通出售CDMA业务所得的资金将用于发展GSM业务、建设3G网络,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

    另外,联通股东大会通过了联通的更名提议,联通红筹公司将更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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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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