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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工信部发布指导意见
2009年4月14日 08:44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杜娟

    通信世界网(CWW)4月14日消息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09]126号),《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充分发挥工业、通信业及相关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以下统称协会)作用,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型行业管理体制,推动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此次,工信部对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第一,转变观念、明确定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功能

    第二,充分发挥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提升企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

    第三,大力支持协会承接政府委托的工作。切实委托相关协会承担部分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购买服务制度;加强委托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建立健全有效的联系沟通机制。建立协会参与政策制订的征询机制;建立重点联系协会制度;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加强和改善协会信息报送工作。

    第五,积极推动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协会改革与发展;加强协会队伍建设;指导协会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改善协会发展环境。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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