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新闻 >> 滚动新闻 >> 正文
电讯盈科私有化获港高院批准
2009年4月7日 08:37    中国证券报    评论()    
作 者:蒋家华

    香港高等法院4月6日批准电盈(00008.HK)私有化方案。

    不过,也有证券人士称,考虑到证监会及电盈小股东会否就裁决上诉,私有化计划仍然不明朗。

    判决宣读引发叫嚣

    经过上周两次的私有化聆讯,高等法院6日开庭宣判。负责此案的法官关淑馨在判词中指出,同意电盈大股东代表律师的观点,根本缺乏证据证明任何独立股东是不真诚的投票,相信小股东投票只是希望能获得每股4.5元的回报,因私有化价格较市场价格佳,即使富通的保险经纪,亦只是与其它小股东一样获得相同利益。

    对于有股东指认的电讯盈科涉嫌有人利用“种票”来达到通过计划存在问题,关淑馨指出,“种票”行为在香港并没有任何法例所禁止,并称香港证监代表律师及小股东代表律师曾表达希望,法庭从道德层面上作出考虑,但她不明白为何法院需要在道德层面上考虑有关私有化协议。

    在判词中,她还强调,在电盈私有化过程中,小股东并无被大股东威迫,做出违反自己最佳利益的行为,并有证据显示,多数的电盈小股东,是真诚的投票,故同意电盈私有化方案。

    关淑馨还指出,虽然证监会以个别股东将大量股份拆细来增加赞成“人头票”为理由提出质疑,便认定有人进行“种票”行为。但她认为,在港拆细股份转手并不违法,亦没有法例限制,而事件的主角之一的富通保险行政区域总裁林孝华,虽然将股份大量拆细,但无足够证据显示,他与盈拓副主席袁天凡有串谋。

    不过,在法官宣读判决词后,有小股东在庭上不断叫嚣,使法官不得不一度宣布休庭。而负责调查此事的香港证监会决定提出上诉,会在24小时内递交通知书,希望法官暂缓执行判决,但遭高院否决。

    私有化或半月后完成

    分析人士指出,高等法院通过私有化计划之后,整个除牌及私有化程序可以在一至两个星期后完成。电盈股份自上周三起暂停交易,停牌前报3.98元,较私有化作价折让逾一成一。

    事实上,电讯盈科自去年提出私有化方案以来,就风波不断,引起外界的多种猜测,并且不断传出各种“惊人内幕”。

    去年11月4日,电盈两大股东盈拓及网通集团提出,按每股4.2元私有化电盈,但市场反应冷淡;到12月30日召开私有化法院会议前,大股东临场宣布加价0.3元至每股4.5元。

    不过,今年1月14日,独立股评人DavidWebb称,收到匿名电邮指有人正进行“种票”行为,向富通保险经纪派发一人一手电盈股份,意图影响投票结果。

    到2月4日投票当日,私有化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均通过私有化建议,但事后香港证监会高调派员取走投票纪录做调查。

    随后,电盈主动提出押后举行的私有化高院聆讯的日期至2月24日,而就在高院召开指示聆讯的前夕,证监会正式介入聆讯,法官要求证监会于21日内提交调查报告。

编 辑:张翀
关键字搜索:电讯盈科  私有化  
[ 本站暂时关闭评论 ]
 
  推 荐 新 闻
  技 术 动 态
  通 信 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