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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漫游费降价中下旬听证 具体方案尚未公开
2008年1月3日 08:00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新京报

  两部委提出相关方案;北京、上海、辽宁、湖北、四川将推荐五消费者代表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昨日联合发出公告,拟于1月中下旬在北京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两部委已委托研究机构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

  昨天,新华社发布消息,在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信产部部长王旭东说,电信资费总体水平2007年比上年下降13.6%,5年内下降53%。

  具体降价方案尚未公开

  公告称,本次听证会代表由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代表、有关部门代表组成。消费者代表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昨日,具体降价方案并未公开,公告称方案将于听证会材料送抵听证会代表后公布。

  根据信息产业部定义,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是指手机用户离开其归属本地网,在国内其他本地网使用手机时发生的基本通话费。目前,我国对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最高上限管理。现行标准为:预付费业务上限标准0.80元/分钟,其他上限标准0.60元/分钟。除套餐外,移动和联通两大运营商目前都按最高上限收取国内漫游通话费。

  中消协称听证会值得期待

  目前,业界和普通消费者普遍认为,手机漫游费偏贵。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启动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评估程序,拟对移动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进行下调,5月8日,信息产业部网站据此发布用户意见调查问卷进行在线调查。截至5月31日调查结束,总计收到29521份问卷,63.76%的被调查者认为国内手机漫游通话资费应与本地电话资费标准相同。

  根据此前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时间表,2007年5月至7月,两部委向电信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及上限调整方案;12月公布上限调整方案。但是,目前方案尚未公布。有专家认为,这一调整方案的制定需要协调多个部门,这是方案推迟公布的原因之一。

  专家认为,移动电话漫游费下调是肯定的,但如何下调,下调幅度多少还得等新方案公布。中消协昨日表示,听证会值得肯定和期待。

  综合本报记者 李静睿、廖爱玲、陈俊杰、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深圳商报》报道

编 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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