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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布电子认证管理办法
2009年3月10日 10:14    北京娱乐信报    评论()    
作 者:贺文华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工信部昨天正式公布了最新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将从今年3月31日开始施行。

    办法要求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工信部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实行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原办法将同时废止。





    -名词解释

    电子认证服务

    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公众服务活动。它是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核心环节之一。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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